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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全国残疾预防日

推进残疾预防 建设健康中国

2017-08-25 08:51:18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2017年8月25日是首个全国“残疾预防日”。设立“残疾预防日”,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高度关心、重视,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顺利实施,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有重要意义。

  残疾预防核心知识紧密围绕《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四大行动,内容涵盖防控遗传发育致残、疾病致残、伤害致残和改善残疾人康复服务四个方面,共计30条。残疾预防核心知识由中国残联组织专家编写,先后征求了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卫计委等部委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并于全国首个“残疾预防日”前共同发布。

  残疾预防核心知识

  一、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

  1.有计划怀孕,避免大龄生育。

  2.远离烟酒,远离有毒有害物质,孕育健康宝宝。

  3.主动接受婚前保健服务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4.不偏食,补叶酸,科学补碘,合理控制体重。

  5.防止孕早期感染,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药物。

  6.定期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产前筛查。

  7.积极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和访视。

  8.密切关注儿童生长发育状况,定期参加健康体检。

  二、着力防控疾病致残

  1.合理膳食,少油、少盐、少糖,多吃蔬菜水果。

  2.坚持运动,吃动平衡,避免超重肥胖。

  3.不吸烟少喝酒,远离二手烟。

  4.学会自我健康管理,关注血压、血糖、血脂变化。

  5.定期体检,及早发现疾病,及时治疗。

  6.注意个人和环境卫生,远离传染源,及时全程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7.保持心情愉悦,与他人和谐相处,发现心理异常及时寻求专业帮助。

  8.及时就医,遵从医嘱,规范治疗。

  三、努力减少伤害致残

  1.照看好儿童,防止溺水、跌倒、坠落等伤害。

  2.营造安全家居环境,加强平衡锻炼,减少老年跌倒。

  3.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预防交通伤害。

  4.购买正规产品,按说明书正确使用。

  5.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做好职业防护。

  6.学习避险、逃生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7.掌握基本急救技能,科学处理损伤。

  四、显著改善康复服务状况

  1.尽早开展康复,避免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

  2.树立信心,坚持系统康复训练。

  3.科学适配辅具,提高生活质量。

  4.勇敢面对残疾,主动走出家门。

  5.家属积极参与,全面介入康复过程。

  6.尊重差异,平等接纳残疾人。

  7.爱护无障碍设施,主动为残疾人提供便利。

  婺城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政策问答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内容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国家为什么要建立两项补贴制度?

  答:残疾人与健全人相比,存在着许多困难和不便:一是由于身体残疾,导致收入低且额外支出大,生活困难;二是由于残疾程度重,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护。国家为了减轻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的家庭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基本照料,专门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三、哪些人可以申请两项补贴?

  答:本区户籍,持有本区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均可申请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如户籍地与残疾人证发证地不符的,残疾人应向户籍地残联申请换发残疾人证后,方可按规定申请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

  四、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是否可以重复享受?

  答: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同时又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重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两项补贴。

  五、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否计入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收入?

  答:不计入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收入。

  六、已经享受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政策的未成年残疾人是否可以享受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

  答:已经享受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政策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残疾人,不能重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但如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七、已经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残疾人是否可以享受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

  答: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的,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但不可以重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八、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但实行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残疾人是否可以享受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

  答:不可以重复享受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

  九、哪些残疾人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答:凡是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18-60周岁)残疾人,都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十、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本人收入”如何界定?

  答:“本人收入”与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单独施保一样,按依靠父母和兄弟姐妹供养、依靠子女供养、依靠配偶供养等不同类型,根据残疾人收入情况进行核定,除依靠配偶供养外,可不考虑其家庭经济和财产状况。

  十一、已经纳入城乡低保、残保的残疾人是否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答:可以,纳入城乡低保、残保残疾人都可以叠加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十二、哪些对象不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答:下列残疾人不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一)违法犯罪,正在执行监禁刑罚的;

  (二)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寡等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

  (三)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

  (四)享受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政策的;

  (五)其他规定不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

  十三、低保分为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应按何种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答:根据困难残疾人的户籍性质,分别按照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标准计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十四、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收入应怎么进行核定?

  答:由民政部门按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办法核定。其中残疾人收入,是指残疾人本人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以及应计入个人收入的转移性收入和家庭共有财产性收入等收入扣除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障等支出后的可支配收入。

  十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应如何申请?

  答: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办理流程:

  申请(本人或监护人)——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审定(区残联)

  十六、哪些残疾人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答:本区户籍,持有本区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不能自理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肢体一二级、视力一二级、精神一二三四级、智力一二三四级),都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而需要照护服务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的。

  十七、哪些对象不能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答:下列残疾人不能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违法犯罪,正在执行监禁刑罚的;

  (二)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寡等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

  (三)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

  (四)60周岁以上已经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

  (五)其他规定不能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

  十八、已经就业残疾人是否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答:无论就业与否,只要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都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与残疾人的残疾程度、残疾类别、生活自理能力有关,而与其经济状况无关。

  十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如何申请?

  答: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办理流程:

  申请(本人或监护人)——初审(乡镇街道)——审定(区残联)

  二十、何种情况下应停止发放两项补贴?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应补尽补、应退则退。因发放对象去世、户籍迁出、残疾等级降低(或收入增加)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两项补贴发放条件的,乡镇应即时调整,将调整后的信息及时报县残联和民政,从次月起停发两项补贴。失踪两年以上的残疾人,暂停发放两项补贴。

责任编辑:方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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