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婺城区雅畈、莘畈等乡镇(街道)都在组织全乡干部学习新修订的《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熟读《条例》原文,准确把握《条例》所要求的与各自工作相对应的职能。“乡机关干部学完马上组织全体村干部学,确保每位干部都能熟练掌握、准确运用。”莘畈乡干部付志武说,下一步,莘畈乡还将组织民宿和农家乐的业主一起学习《条例》,坚决贯彻《条例》要求的入住实名登记制度。
为更好地学习宣传《条例》,婺城区还专门印制了两千份《宣传挂图》,会同《条例》全文小册子一起发放到辖区内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将触角延伸到各网格,确保《条例》宣传进入每一个网格。
据悉,《条例》于2017年11月30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更务实有效地学习宣传《条例》,婺城区委政法委专门制定了学习宣传计划,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及时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督促各乡镇(街道)和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进平安浙江和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抓手,釆取有力措施,确保《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综治组织、体制机制与措施、社会参与、责任追究等落地落实,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同时,迅速推动村(居)委会加强《条例》的学习,组织专兼职网格员开展培训,强化对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学习掌握,不断提升依法开展综治工作的意识和水平。
下一步,婺城区将以贯彻实施好《条例》为抓手,创造新的实践成果,更好地彰显“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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