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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婺城交警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说“不”

2018-04-26 08:49:48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郦莎 郑缘

  “你受伤不等于你责任轻,我们只按事实来。”最近,金华发生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定全责事故”成为网红事件,上了微博热搜榜前三名,点击量过亿。央视等媒体大赞“交警教科书级回怼”,数千万网友纷纷点赞交警做法。

  文明交通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窗口,是城市文明程度的最直观体现。今年是金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计划的第一年,也是关键一年。借此契机,婺城区也正式吹响了交通文明整治行动的号角,希望通过一系列行动,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减少因不文明交通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在全区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城市的氛围。

  记者 郦莎 通讯员 郑缘

  非机动车整治持续升级

  给违法电动车立“金华规矩”

  在日常生活中,快捷、便利的电动自行车日益成为人们短途出行的首选,金华是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大市,目前全市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已高达100余万辆,然而电动自行车在给使用者带来快捷、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问题。

  据统计,仅2018年1月1日至4月22日,婺城区就查处了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159起,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3289起,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规定载人的1172起,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24起,与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大环境格格不入。

  而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人员受伤或死亡的案例,更是数不胜数。

  “非机动车驾驶人之所以违法交通法规,一方面是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淡薄,另一方面觉得‘弱者有理,法不责众’。”婺城大队江北中队副中队长华海增告诉记者,在日常路面执勤过程中,他们也常常遇见这样的情况:明明是电动自行车自己逆向或闯红灯与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却以“弱者”为理由,倒过来要求对方赔偿。明明知道电动车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可看到人家把电动车开进去了,自己也忍不住“跟风”,觉得大家都这么骑,不会被罚。

  华海增说,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规定中,对非机动车和行人有所倾斜,但这样的规定并不是免死金牌,更不是电动车可以横冲直撞,无所畏惧的理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明文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实,不管你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在我们的执法里,只有法律准绳,没有特殊针对,发现哪些违法行为,我们就查处哪些行为人。”华海增说。

  因此,为提升全市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减少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涉及电动

  据了解,根据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此次整治行动,婺城交警将对电动车重点强调六条“通行规矩”,即“六个不得”:

  不得闯红灯

  不得违规驶入机动车道

  不得逆向行驶

  不得违规载人

  不得加装遮阳伞

  不得越线停车

  为确保上述规矩落实到位,婺城交警还将采取“三个严格”“六个一律”措施,分别是:

  (一)严格现场教育

  给在用电动车加贴“通行规矩”提醒条。

  电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查获的,通过观看电动车事故警示教育片、抄写电动车通行交通规则、参与路面执勤劝导、转发朋友圈集赞教育等方式接受现场警示教育。

  (二)严格依规查处

  整治立规工作贯穿全年,并定于每周二、四开展全市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对电动车违法,将严格落实“六个一律”:

  1、电动车有闯红灯、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一律进行现场处罚和警示教育;

  2、电动车交通违法拒不接受处罚或教育的,一律扣留车辆;

  3、电动车擅自加装遮阳伞(篷)的,一律拆除;

  4、二轮电动车驾乘3人(含)以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经鉴定属机动车的,对无证驾驶人员一律拘留;

  5、电动车多次违反“通行规矩”或不服从管理的,一律予以曝光;

  6、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违反“通行规矩”的,一律抄告所在单位。

  (三)严格事故处理

  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严格按事故各方过错的严重程度和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电动车在交通事故中存在交通违法的,依法从重处罚。

  婺城交警强调,严查违法电动车,也是为了保障每一位电动车驾驶员的生命安全、希望大家在今后的骑行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生命是自己的,请对自己负责。

  “电子警察”上线 交通违法行为将无所遁形

  其实,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除了严查非机动车,婺城交警对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打击也从未停止过。

  在城乡主要道路路口,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或乘坐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行驶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等比较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婺城交警也有“法宝”应对,那就是设立在各个路口的“电子警察”。

  据了解,为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监控网络,强化道路路面监控,同时为交通管理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近年来,婺城交警积极投入“电子警察”的使用,并不断对其功能进行“升级”,现在,“电子警察”不仅能抓拍违停、变道、逆向、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还有人脸识别、车辆信息识别等强大功能,让交通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电子警察”有多牛?记者在金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分局婺城大队的智能勤务室看到,只要进入视频监控范围的车辆,都被框上绿色小框,框内锁定车牌号码,而小框会一直跟随车子,直到其消失在视频监控范围。

  “如果车辆不按照指示标线行驶,系统就会自动将违法行为记录在案。”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杭亮说。

  举个例子,当直行车道是红灯,有车主通过转弯车道再直行,这种规避闯红灯抓拍的行为,现在“电子警察”会识别你是否违法。另外,其他较为复杂的违法行为也会被电子警察识别抓拍,其智能程度几乎和人眼差不多。

  “以前那些骗过探头的小伎俩真的不管用了。”王杭亮表示,“电子警察”是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法律来工作的,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只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安全谨慎驾车的话,就无须对这些“电子警察”有所畏惧。

  “曝光台”启用

  行人闯红灯实名曝光

  除了非机动车和机动车,行人,也是交通文明的参与者之一。为了整治行人乱过马路的现象,今年,金华交警微博也新开辟了一档“曝光台”。记者看到,“曝光台”不仅清晰曝光了闯红灯行为人的脸部照片,还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自动识别出行为人的姓名予以曝光。

  “这是金华市交警最近在新华街和解放东路交叉口新投入的‘闯红灯人脸识别系统’,开始运行了。”婺城大队智能勤务室主任王进说,其实早在去年九月,金华交警就在一些路口试运行了该系统进行抓拍,只要闯了红灯,系统就会对违法行为进行拍照捕捉,并将图像数据进行比对,快速地将匹配的人员照片和个人信息采集,人脸识别系统不仅查验结果更加准确,而且快捷方便。

  记者了解到,去年婺城因行人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近百起。由于行人在参与交通时与车辆相比处于弱势,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导致行人一方的受伤、致残甚至是死亡。

  王进说:“行人闯红灯不仅容易引发事故,还对通行秩序与通行效率造成影响,但要遏制行人闯红灯的问题,完全靠交警在各个路口用‘罚单’来解决,是不现实的。此次的实名曝光行人闯红灯也是治理行人乱过路的一种新尝试。”

  目前行人闯红灯采取的是每日曝光的形式,曝光平台不止限于金华交警的官方微博,还会在金华交警微信公众号、浙江新闻客户端等平台曝光。对于抓拍到的违法行为人,交警部门也将联系本人到交管中心接受处罚。

  记者了解到,行人闯红灯人脸识别的曝光也是交警部门助推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举措,并将一直持续下去。此外,一些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将进行曝光车牌、照片等举措。

  斑马线前礼让行人 也是文明交通整治的重点

  斑马线,不仅仅是一条条简单的线条,更是“生命线”、“安全线”、“文明线”……斑马线前,人车能否通行有序,各行其道,承载着法律的规范。礼让斑马线,也是城市文明的体现。

  早在2011年,市交警支队便开展了“礼让斑马线、人车共和谐”全民行动启动仪式。2015年,市交警支队更是启动首批自动抓拍“神器”,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行为,通过监控探头进行抓拍。

  “搞自动抓拍,目的不是为了多处罚,而是要让交通参与者真正养成守法的习惯。”王杭亮说,在试点成熟的基础上,这种自动抓拍系统已经在婺城区的多个路口推广使用。按照法律规定,这种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罚款100元。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有许多司机对礼让行为不了解。“有些时候明明行人离我还有一段距离,我可以安全通过,为什么要扣我的分?”还有出租车司机吐槽,“因为没有礼让行人,我曾经一天扣了9分,我以前一年也扣不到这么多分,现在看到行人我都怕了,他们不动,我都不敢动。”针对广大驾驶人员的疑惑,婺城交警也给出了礼让行人的界定标准。

  那么,具体情况下,应该怎么做呢?别急,让我们看图说话:

  道路情况一: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行人步入斑马线,第③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道路情况二: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道路情况三: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道路情况四: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当行人到达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进入斑马线,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道路情况五: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此外,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车辆也必须让行。

责任编辑:方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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