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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婺城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2018-07-23 09:15:18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盛桂华

  盛桂华

  近年来,婺城区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大局,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基层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一、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现状及主要做法

  目前,我区已创建8个省级、60个市级、224个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村党员干部及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得到增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步伐不断推进。

  1.以民主选举为契机,推进法治建设。在2017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依法成立选举委员会,广泛宣传选举纪律。选举产生的2626名新两委班子全部签订“8+X”创业承诺书,376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体在媒体上晒出创业承诺,确定“自诺”实事项目1094个。

  2.以民主决策为平台,增强法治意识。各村(社区)对于重大事项及民生问题,提交支部大会和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讨论意见作为村(社区)班子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通过法治巡演、宣传资料发放等方式积极送法进村(社区),并创建“婺城普法”公众号,发布各类普法信息。

  3.以民主管理为抓手,提升规范水平。目前,我区村规民约及居民公约已实现全覆盖,健全了基层自治的各项制度,把群众的权利义务、规划建设、村风民俗等要求细化,使各项事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以民主监督为护垒,融洽党群关系。各村(社区)成立监督委员会,对村(居)务、财务管理实施全过程监督;村(社区)三套班子人员每年进行述职述廉报告,对干部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测评。定期对重大事项及落实情况进行公布,拉近了党群、干群关系。

  二、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中的问题及困难

  1.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率为0,省市级共68个,创建率仅为17.8%,街道创建水平高于乡镇。未创建的村(社区)面临经费、人员不足等难题,已创建的68个村(社区)存在重创建轻维护、重应付轻教育现象。

  2.民主参与及监督明显不足。部分基层群众法律法治观念淡薄,传统思维对法治农村(社区)建设存在消极影响,人情干预执法司法活动现象时有发生,且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个别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3.法治宣传形式有待创新。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宣传工作缺少深度和氛围,部分单位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甚至只是“摆个摊,发张单”,深入人心的法治宣传形式还有待进一步挖掘。

  三、关于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的建议

  1.以“法治”为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要推动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纳入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建立科学的民主法治村(社区)考核制度,调整完善创建工作标准,加强动态管理,切实转变基层治理的观念和方式,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基层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2.以“公正”为基,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度。一方面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严抓思想政治教育,提升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抓反腐倡廉,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另一方面要加强村(社区)干部培训教育,严抓业务能力建设,将理论内容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

  3.以“创新”为要,提高基层学法普法质量。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报纸杂志、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增加普及面。突出“多网点”,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选准“结合点”,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大力推进“法律进乡村”,形成普法合力。

  4.以“服务”为重,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网格化管理体系从点到面推进。强化农村法律顾问工作,促进法律顾问主动融入基层事务管理,为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诊脉把关;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为各乡镇(街道)配备1—2专业调解员,助力婺城各项事业稳定发展。

  (作者系婺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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