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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三化”建设

助推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健康发展

2018-07-16 09:19:28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第三调研组

  为推动我区招投标工作再上新台阶,区行政服务中心调研组通过实地调查、座谈交流、发放问卷等方法,对乡镇(街道)招投标的平台建设、组织架构、制度落实、招投标流程、档案管理、标后监管等情况进行了调研,深入了解我区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一、各乡镇(街道)招投标

  工作总体情况

  总体来看,各乡镇(街道)平台建设趋向规范,组织比较健全,制度基本落实,服务作用发挥充分,成效较为明显。

  一是招投标工作完成较好。2017年,各分中心合计完成工程(限额50万以下)招标470宗,交易金额10805万元,节约资金1093万元,确保了全区基础设施、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振兴等政府性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招投标工作不断规范。自2016年省巡视组巡查以来,全区范围落实整改招投标事项,已从根本上消除了应招未招等突出问题。部分乡镇街道党委和分管领导对招投标工作重视程度高,工作人员责任心强业务较熟练,平台建设基本符合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三是风险防范能力逐步增强。部分乡镇对项目的标前、标中、标后监管逐步加强,围标、串标、分包等违法乱象较少,比如雅畈镇在大院范围内安装监控系统,蒋堂镇对围标、阻扰报名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

  二、乡镇(街道)招投标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平台基础建设落后。各分中心平台建设与《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绝大部分开、评标室仅能基本满足开、评标需求,无法实现对关键位置、区域监控全覆盖,缺乏对开、评标过程的回溯。各分中心没有统一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项目汇编资料归档、存放不规范的问题较突出,在抽样检查的119个汇编资料中,90%无项目前期备案资料,23%存在开标过程资料不规范、现场报名资料缺失、开标记录过程签字不全等问题。

  二是违规招投标时有发生。法制化是开展招投标工作的根本依据和遵循,但目前乡镇招投标法律建设工作相对滞后,对项目招投标的监管不到位,招投标过程中违规甚至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业主为逃避监管,将项目肢解为若干个小型工程或者标段,把招标限额控制在50万元以下,从而避免进入区级平台招标。还有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企业、工程承包人发生利益输送,变相支持投标企业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严重影响项目招投标的公平公正。

  三是交易电子化普及难。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是招投标工作的发展方向,也是深化招投标工作的技术支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化使平台内交易的公共资源实现全公开以及全程可追溯,能有效解决传统平台交易方式下投标名单易泄露造成串标、围标的问题。但由于目前全区各乡镇(街道)平台基础较为薄弱,系统开发仍不完善,软硬件设施不配套,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还难以在各乡镇(街道)普及延伸。

  三、对乡镇(街道)招投标

  工作的建议

  为破解难题,推动我区乡镇(街道)招投标管理工作进一步发展提升,建议加快“法制化、规范化、电子化”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巡查制度,提升法制化水平。区交易办每年组织人员对分中心的招投标工作进行至少2次以上实地巡查、调档抽查,及时通报巡查检查情况,并将巡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突出问题适时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另一方面加强对代理机构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代理机构的监管考核制度,依据考评情况清除不良代理机构,力求从法制和工作实绩层面上解决“中介不中”的问题,促进其规范从业。

  二是统一建设标准,推行规范化运作。制定下发《婺城区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建设示范文本》,统一平台基础设施标准和档案管理制度,推动乡镇(街道)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和运行。区公共资源交易办定期组织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整体业务能力、强化规范意识;区交易平台在日常工作中为工作人员提供实时指导、在线解答等服务,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流程。

  三是依托信息技术,推进电子化普及。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标准和要求,积极研发乡镇(街道)平台电子化操作系统,采取分步分批的方式将电子交易系统向各乡镇街道延伸。系统对接后,实现“网络数据跑”,各分中心可借助电子化系统实现项目网上审核并发布招标文件、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量逐步减少,围标、串标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四是创新管理方式,探索高效化途径。在法律规定的限额内,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创新高效的招投标途径。如可建立优质建设企业名录库,优化评标办法,采用摇号方式直接确定施工单位,最大限度地缩短招投标时间,为优质企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针对乡镇人大代表提出的“村级小额项目(限额20万以下)自行委托”的要求,结合我区村级组织建设质量整体提高、村风日益纯正的实际,采取试点先行、分步普及的方式,积极探索村级项目自行委托和发包的管理形式。

  通过“三化”建设的实施,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目标化、过程规范化、管理精细化,在促进乡镇经济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同时,又能有效防控乡镇、村干部的廉政风险,提升招投标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和服务满意度。

责任编辑: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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