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苑、通讯员曹旭明)近日,在婺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办事大厅,看到自已的手机信息显示收到了工资,市民张某等众人不停地说,“谢谢,你们辛苦了。”张某还表示:“真不好意思,让你们这么迟下班,其实我们也是真没办法,如果你们不帮我们协调处理,我们的孩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工资,这可是他们人生第一次打工赚的钱。”至此,一起群体性劳务纠纷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得已平复。
当天,张某等十余人来到婺城区劳动监察大队,称他们的孩子在某劳务公司的组织下,在婺城区临江工业区某公司上班,因开学将至提出离职后,公司多次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劳动监察人员现场对张某等人的孩子身份和情况进行了核实。原来,张某等人的孩子共7人,均已满16周岁,在金华某中学读书。暑假期间,他们在父母安排下通过某劳务公司进入企业打工。对此,劳动监察人员首先告知,在校学生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尽管此时劳动监察人员还未把话说完,张某等人已经情绪非常激动。对此,劳动监察人员耐心安抚并反复作了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立案调查,但我们还是会尽力帮助协调。当然,如果调解不成功,那你们还得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解决。”
随后,因来访者并不清楚劳务公司的名称,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主动找用工单位衔接,迅速联系到了劳务公司,通知公司相关人员立即前来协调处理此事。但是,劳务公司人员迟迟不到。孩子家长越等越心焦。临近下班时间,该公司人员依然没有来,还在电话中称,“怕赶来时,劳动监察大队已经下班。”对此,劳动监察人员坚定地回复,“我们会加班和大家一起把事件处理完结。”
最终,劳务公司相关人员赶到现场,但双方又因计酬方式意见不一发生争执。对此,劳动监察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之后,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双方达成一致,当场发放了工资。
劳动监察大队温馨提醒:利用假期勤工俭学,虽然可以让孩子参加社会体验,但一定要通过规范的劳务途径并签订正规劳务用工合同,防止个人利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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