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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 答案在这里

2018-10-19 09:00:52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郦莎

  昨日,记者从婺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为妥善做好2018年新办理企业退休(退职)手续人员(下称“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工作,浙江省人力社保厅近日明确了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有关问题。

  据了解,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按浙政发〔2006〕48号、浙人社发〔2011〕22号等文件规定计发的基础上,继续另加过渡性调节金。本次市本级调整共涉及今年新退休的6000余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金额将在11月发放到位。

  过渡性调节金怎么算?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过渡性调节金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等因素确定,公式为:过渡性调节金=基准调节金+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年限×调节系数。2018年,全省基准调节金确定为480元,调节系数确定为3。

  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中,凡符合《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条件的,可发给最低基本养老金。2018年最低基本养老金计发口径为: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当地2017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百分之六十的,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当地2017年度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百分之六十予以补足。如当地2018年最低基本养老金低于2017年最低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2017年当地最低基本养老金水平予以补足。2017年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按当地2017年度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支出总额(不含社区综合补贴)除以2017年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离退休(退职)人数确定。2018年金华市本级最低基本养老金为1474.6元。

责任编辑:方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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