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社会

停车破坏绿地 立案顶格处罚

2018-12-03 09:33:34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郦莎 通讯员 翁馨

  近日,城东中队在通园小区处理了一起违章停车损坏公共绿化草坪事件,目前已完成调查取证程序,立案顶格处罚,处以罚金1000元。

  据了解,当前金华正处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阶段。为有力助推创建工作,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足本责,坚持教育劝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通过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让文明创建理念深入人心。

  事实上,早在11月11日,城东中队就对发生在新桃园小区的一起违章停车损坏公共绿化草坪事件进行了立案查处,此举获得了广大市民的点赞。从网友的留言来看,损坏公共绿化草坪的现象较为普遍,城东中队立即引起重视,加大巡查力度,重拳整治损坏绿地行为,坚决对损坏绿化违章停车说“不”。

  11月15日下午,城东中队执法队员接到旌孝街社区工作人员举报,称有一黑色轿车停在通园小区东9幢绿化带上,该车已有多次停在此处。接到消息后,执法队员火速赶往现场,发现东9幢绿化草坪内赫然停放着一辆黑色别克小轿车,车身大部分都置于花坛内,严重损坏小区绿化草坪。

  经过现场勘察并拍照取证后,由于无法当场联系到当事人,执法队员一方面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留置送达;另一方面设法向交警部门和公安机关法制科寻求当事人信息,最终联系到当事人,通知其处理此事。

  11月16日下午,当事人赵某到城东执法中队接受调查询问,承认小区绿地违章停车的事实,自述在小区内找不到停车泊位,便将汽车停放在小区绿地上,造成绿地损坏,愿意接受处罚。城东中队对当事人赵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对赵某处以1000元的罚款,目前该事件正在立案处理。

  城东中队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引以为戒,做到文明停车,切勿破坏公共绿化环境。

责任编辑:方柯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浙江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 有效期:2022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5日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