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苏晓婕 通讯员 周晨)日前,婺城区市场监管局新狮所的执法人员在对湖头综合市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市场内李某经营的家禽店营业房地面铁笼内有六只活鸽。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店展开检查,现场拍照取证并予以立案调查。
经调查,李某在该市场以挂牌销售方式进行活禽销售,客户预定后由李某从周边农户处购入。据李某称,市场管理人员之前强调过市场内不允许售卖活禽,之所以顶风而上就是抱有侥幸心理。根据《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该局执法人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1500元罚款。据了解,这是婺城区针对活禽交易开出的首张罚单。目前,该经营户已接受处罚,并表示以后决不会再违反相关规定。
婺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提醒,根据金华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市区暂停活禽交易暂时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的通告》,金华市区主城区(二环路以内)停止活禽交易、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各市场内不得售卖活禽。接下来,该局还将持续对辖区市场活禽交易情况进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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