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苑、见习记者徐美琴)“相关证件登记一下,我们将为你们提供法律援助。”1月2日,婺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办事大厅里,援助律师郑杰详细了解了张某某等10余人的集体讨薪诉求及案情后,当场提交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得到受理回复后迅速与前来求助的农民工沟通相关程序。这让紧绷着脸的张某某等人长舒了一口气,纷纷互望,微微颔首。
据悉,某置业公司将部分业务非法发包给徐某,徐某又雇佣了1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完成该项目。但项目完成后,徐某并没有如期给工人支付工资,并将之归因于项目的甲方置业公司还未结清项目款。辛辛苦苦干了这么久的活儿,却拿不到自己的血汗钱,眼看着就要过年了,这让张某某和他的工友们很是发愁。他们听说婺城区劳动监察大队要联合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举办“法援惠民生情暖农民工”主题讨薪服务活动,便相约赶来求助。
随后,又有刘某赶来咨询。据了解,某装饰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一次次地拖欠员工工资。从2019年5月至8月,整整四个月的业绩提成都没有如约发放给员工,累计金额达58万元。援助律师很快给出建议,该公司已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刘某等人可以填写相关资料,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该有的权益。
“前两天,我刚被公司裁员了,公司的负责人说我当时签的是劳务合同,所以没有经济补偿的。”一个50多岁的大伯前来咨询。经过一番了解,原来该大伯在这家公司已经工作快四年了。援助律师表示,按法律上来说,公司应该和他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享有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按照合同签订的时间和终止合同时间计算,该公司应支付员工3个半月的工资。据大伯说,平时公司发放工资还是比较及时的。因此援助律师建议他先和公司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果再走法律程序。
婺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婺城区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举办此次活动,让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一同接待来访者,引导他们通过合理有效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力求快速解决讨薪难题,同步做好维权渠道的宣传,一起迎接“无欠薪”的欢喜年。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