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挥司法职能构建和谐婺城
婺城区司法局局长章锦新
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驾驭全局、开拓进取、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当好班长,带好队伍。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识大体,顾大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调动全局干部工作积极性。正确处理好班子成员间的关系,维护好班子的团结,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严治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干警队伍。
扎实工作,勇于创新。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健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抓好特殊人群管控,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优化法律服务,提供法律保障;强化法律援助,关怀弱势群体;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廉洁自律,当好公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
五是摆正位置,接受监督。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用来维护人民利益。
推进财政工作创新规范
婺城区财政局局长傅得樟
今后将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坚持把不断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放在首位,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努力使自己成为懂业务、讲政治、重团结、守廉政的人民公务员。依法履职,积极有为,做好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发展社会经济的总体安排,发挥财政职能,坚持实事求是、积极有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财政运行,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带好财政队伍。自觉遵守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干事,清清白白从政。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以身作则,带好队伍,树立财政队伍良好形象。
依法行政,积极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经常性地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运行情况。重大事项,及时、认真地听取区人大常委会的指示、意见、建议。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决定,积极办理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等的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更好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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