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好省委、市委和区委的相关通知要求,不断深化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区纪委、监察局近日下发通知,对“五一”、“端午”节假日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着力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自律意识,从曝光的违规违纪问题中吸取教训,切实取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要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析查找本地本单位“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做到早布置、早预防、早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确保廉洁过节。
二要严明廉政纪律,确保令行禁止。节日期间,各地各单位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禁用公款送礼、宴请,不得在单位食堂、内部招待所、农家乐等地方搞变相的公款吃喝;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送用公款支付的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含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三要严格执纪监督,实行问责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易发“节日病”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零容忍”,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严抓严查、快查快办、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规违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婺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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