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婺城法院员额法官“今天我当值”活动,日前,立案庭员额法官刘爱军和新狮街道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婺城区新狮街道方井头村,上门对一起因芙峰街改造征迁安置而引发的家庭纠纷进行现场调解。
据了解,2016年6月,新狮街道启动芙峰街拓宽改造工程。该工程需拆除芙峰街以西方井头村的10幢农民自建房,其中村民章某、王某的自建房在此征迁范围内。其中,章某、王某之子章某某与其前妻高某原系夫妻关系,在征迁前已离婚,双方在离婚时对房子的部分产权做过约定,且当时高某户口未迁出,按征迁政策高某享有占地不小的新房基。
一直在日本打工的高某对此事并不知情,她回到金华后发现原来的房子已经被拆除,了解到拆迁分配的情况,多次上门到章某家就此事讨要说法,矛盾愈演愈烈。婺城法院为妥善化解该家庭纠纷,由立案庭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约定好时间,前往章某家上门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以“家和万事兴”和“城市建设发展”为切入点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均表示对结果满意。
这其实只是婺城法院践行“家服务”的一个缩影。据统计,3月以来,婺城法院累计上门11次,实实在在、事无巨细地帮助群众解决问题11个,用一片暖心为法治护航,也擦亮了婺城“家服务”品牌。接下来,婺城法院还将继续践行“家服务”精神,为更多的群众带去关爱与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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