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浙江日报记者王国锋、黄珍珍、本报记者马晓芬)今年11月22日是第四个“浙江省见义勇为宣传日”。11月20日上午,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表彰暨见义勇为工作会议在省人民大会堂召开,表彰了2019年度省政府记(追记)一等功并授予(追授)“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和“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的22位先进人物。其中,婺城区胡雪根、金志平被授予“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称号。
胡雪根是婺城区塔石乡东店村村民、市公交公司员工,金志平是婺城区城西街道二七花园社区居民、丽水火车站职工。2018年12月25日,胡雪根、金志平等人在面对一起突发持刀伤人事件时临危不惧、果断处置,有效保护了群众人身安全。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构建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大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的先进事迹,为他们维护合法权益、解决后顾之忧,努力营造关爱英雄、尊崇英雄的浓厚氛围。希望受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珍惜荣誉、保持本色,为加快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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