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民生

婺城区全面开展婚姻登记证补领

2021-07-15 08:48:58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王静姝

  本报讯(记者王静姝)近日,市民周先生和妻子一起来到婺城区婚姻登记处领取了补领的结婚证。今年已经年满60周岁的他可以领取农村独生子女父母补贴,但在申请补贴过程中,周先生发现自己三十几年前在乡里登记的结婚证上填写的姓名、出生日期与现在持有的身份证不符。经婺城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调取周先生当年结婚登记时留存的档案后,发现其提供的原大队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上,记录的名字系同音字,出生日期经比对是周先生的农历生日。在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指导下,周先生和妻子共同来到婚姻登记处提交了相应材料,进行了婚姻登记证补领。

  “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又符合条件的,或婚姻登记证(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损毁,或原证件有瑕疵的市民都可以申请补办或补发婚姻登记证。”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当前,婚姻登记证(结婚证/离婚证)用途越来越广泛,不动产登记、户口迁移、生育登记、征迁补偿、独生子女补贴、补助金领取、公积金提取财产继承、银行贷款、购置房产等业务都需要用到婚姻登记证。为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信息的规范化管理,浙江省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应用,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婚姻集中登记以前省内乡镇(街道)办理的婚姻登记证补证工作,力争在2023年底前做到能补尽补。日前,婺城已全面展开婚姻登记证补领工作。

  据悉,此次重点补证对象为以下四类:1950年4月30日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至今均未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当事人,需补办结婚登记;婚姻登记集中办理(2003年07月1日)以前,原先在婺城区各乡镇(街道)已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婚姻已有变化的除外);原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有瑕疵的(当事人原婚姻登记证上身份证号码缺失、信息有误,姓名同音不同字,出生年月填写错误,部分当事人结婚证上身份证号码与现在所持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当事人;在浙江省内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婚姻登记证上身份证号码填写为军人证件号码的当事人,需补领(更换)婚姻登记证。

  “市民可通过‘浙里办’APP关联‘我的证照’-‘婚姻登记证’,如果查询不到本人婚姻登记记录信息,那就可能需要补办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了。”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前来办理证件的市民需携带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原婚姻登记证或婚姻档案(省内婚姻档案可由婚姻登记处调取),补结婚证需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补离婚证需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现役军人补领婚姻登记证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原件。

  据了解,婚姻登记目前实行预约优先制,有需求的市民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民政厅官网、浙里办APP或“婺城民政”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已实行全省通办,无论补办登记还是补领婚姻登记证,一方户籍在浙江的都可在婺城区或省内任一婚姻登记处办理。婺城区婚姻登记处地址为双溪西路477号二楼,联系电话:0579-82117898。

责任编辑:郑剑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浙江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