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读者郑女士给小月热线13867982831打来求助电话:“我家刚刚以按揭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6月6日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结果6月8日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下调了。请问,我们以后还贷的利息应该按新的基准利率计算,还是按下调之前的标准计算?”
郑女士告诉记者,6月6日,她丈夫与中国银行签订了购房贷款合同,当天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为0.705%;6月8日,国家正式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变更为0.68%。为了了解自己还款时应按哪个标准计息,郑女士查看了购房贷款合同中的条款,结果发现,自家的贷款实行浮动利率方式,第一个浮动周期(即第一年)内适用的贷款利率按实际放款日所执行的国家基准利率上浮10%计息。保险起见,郑女士又让丈夫赶到放贷银行作了咨询,结果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郑女士家的贷款在6月7日即获得了批准,还款时应以0.705%的基准利率上浮10%计算利息。
银行工作人员的答复让郑女士觉得疑惑:“合同里说的‘放款日’以我的理解,应该是银行将这笔贷款发放给我们的日期,可至今,我家和房产公司均未收到这笔钱,为何利息却要按6月7日的基准利率标准计算?难道银行批准贷款的时间就等于放款时间吗?”
相关答复
批贷日不等于放款日 基准利率以放款日为准
针对郑女士的疑问,记者咨询了中国银行金华婺州支行零贷科工作人员郭先生。郭先生表示:“该工作人员的解释有误,放款日不等于审批同意发放贷款的日期。实际上,银行发放贷款会开具放款单,所以放款日以该单据上所注明的日期为准。不过,有些贷款人不会到银行领取放款单,因此,银行放款时,一般会通过手机短信提醒贷款人‘你的贷款已发放……’,贷款人可以根据该短信基本确定放款日期。另外,贷款人还贷的利息,由电脑系统自动生成放款日的基准利率进行计算。”
因此,只要郑女士家的贷款放款日在6月8日之后,即可按0.68%(国家未再作调整的前提下)的基准利率上浮10%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