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根据市委部署和要求,经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和范围
1、区机关部门副局级领导职位3个:区委办副主任(文字综合)、区发改局副局长(统计)、区教育局副局长各1名。
以上职位中,区委办副主任(文字综合)、区发改局副局长(统计)职位面向金华市范围选拔;区教育局副局长职位面向婺城区(不含金华经济开发区)范围选拔。
2、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位7个,均面向婺城区(不含金华经济开发区)范围选拔,其中3个职位面向年轻干部选拔。
二、推荐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详见《婺城区竞争性选拔干部职位一览表》(见附件)。所任职务高于附表中规定要求的,符合学历、年龄等条件的也可以报考。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12年5月31日。在境外取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中小学校的报考人员应征得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主要程序
1、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核。由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经资格初核合格的推荐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不足10:1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选拔计划,对已取消的选拔计划,报名该职位的人员可以按资格条件要求转报其它职位。
2、综合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区委办副主任职位在面试后进行加试,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位笔试前增加量化考核环节。区发改局副局长(统计)、区教育局副局长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区委办副主任(文字综合)、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占40%、加试(量化考核)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笔试、面试、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量化考核(仅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位):主要对参加应试者的学历、基层工作经历、中层领导岗位经历、年度考核、奖惩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具体见量化表),在提供报名材料时,报名人员需提供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后的《量化评分表》,由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审定。量化考核分经报名人员确认后,根据量化考核分占20%、笔试成绩占40%合成初选成绩。
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对应试者实际工作经验和实际领导能力的测试。根据笔试(初选)成绩按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试者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面试实行“大评委制”,领导、专家评委和群众评委共同参与评分,分值各占面试分的80%和20%。
加试(仅区委办副主任职位):重点测评入围面试人员的情况分析、文字综合等能力。加试成绩按20%比例计入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3、体检和考察。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非公务员身份报考的,需体检合格后方能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以递补考察人选。
4、讨论决定。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形成任用建议和意见,提交区委常委会确定拟任用人选,经任前公示,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作空缺处理,不实行递补。对委任制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企业报考人员须在任用前辞去企业原有职务;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用后,持有的企业股份按有关规定处理。经考察未能任用的人选,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列为后备干部。
5、公布结果。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日至7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截止时间7月6日下午5:00。
2、报名地点。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在区委组织部923会议室设立现场报名点。
3、报名要求。报名分为组织推荐报名和个人自荐报名两种方式。组织推荐报名的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以个人名义推荐报名的,由报名人所在单位协助提供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者须按规定填写《婺城区竞争性选拔干部报名(推荐)登记表》(可到婺城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领取,也可在金华婺城区政府网www.wuch.gov.cn、实践网www.0579dj.com下载),准备好3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并提供户口本、本人身份证、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年度考核等原件、复印件,报考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还需提供行政关系介绍信、奖惩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组织推荐的,还须在报名推荐表上说明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情况、推荐理由,加盖党委(党组)公章。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经任职的,免去所任职务。
本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婺城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咨询电话:0579-82338268,监督电话:0579-12380-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婺城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金华市婺城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
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