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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区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销售行为,严防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流弊,婺城区组织开展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整治。
婺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146名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单体药店负责人和药械监管工作人员进行了药械经营管理等方面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规范保健食品管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及其它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等。并及时转发了《浙江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文件,使全区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充分认识目前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弊的严峻形势,切实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落实。
为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行为,严肃查处以“挂靠经营”、“走票”等方式购销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违法违规行为,婺城区药监局要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如实登记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以及所售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生产企业、数量、销售日期、营业员姓名等;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同时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各药品零售企业、消费者如有发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异常行为,应当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同时,婺城区药监局积极探索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通领域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此次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逐步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