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网友“坚持到底”和朋友合伙创办了一家广告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几个月前,这家公司在业务上遇到了一些麻烦,与客户产生了法律纠纷,“坚持到底”由此生出了“聘请一名法律顾问”的念头。可是,他的想法受到了合伙朋友的强烈反对,朋友认为“公司不可能三天两头打官司,请法律顾问不划算”。“坚持到底”觉得很郁闷:“我总觉得有个法律顾问,可以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得到一些法律上的建议和意见,肯定有好处。可我的合伙人不这么认为。我不愿为这事和他闹僵,却又想坚持自己的想法,该怎么办呢?”
那么,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法律顾问到底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记者特意与浙江圣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钱善治聊了聊这方面的话题。据悉,钱主任不仅担任了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她本人还每年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走访中小企业活动,从法律角度为中小企业发展献计献策,荣获了“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称号。
“法律顾问就是帮企业打官司的”,这是社会上比较大流的一种看法。“其实,这种看法不对。”钱主任表示,“事实上,打官司对于企业来说绝非好事,一来诉讼成本高,二来诉讼过程漫长。即使官司打赢了,还必须面对执行上的风险,那种‘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结果在现实中并不少见。所以,在实践中,法律顾问更多地发挥着‘保健’的作用。像保健医生那样,在参与企业经营过程中,从法律角度适时作出警示,以降低经营风险,尽可能杜绝诉讼的发生。”
据钱主任介绍,在企业予以充分信任的前提下,一个出色的法律顾问,可以很大程度降低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风险,为企业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比如,法律顾问可以承担起信用调查的任务,在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前,对客户信用情况、履约能力进行了解,避免盲目签约造成损失;在签订合同时,法律顾问会对对方的签约人身份进行确认,以免因无权签约或越权签约而产生纠纷;对企业与客户间资金往来方式等,法律顾问也能给予很好的建议,适时作出警示,及时避免一些款项的追讨超过法定时效。
除此之外,为企业发送律师函,也是不少法律顾问的重要工作内容。发送律师函,一般是提起诉讼的前兆,警示作用明显,相当于告诉对方“你如果不尽快履约,我将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律师函起到了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的作用,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由此对自身的违约行为后果产生畏惧,作出继续履约的选择。现实可见,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律师函已经成为催讨货款、要求继续履约的“利器”。正因此,它成了不少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的理由之一。而钱主任告诉记者,身为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她就经常发送律师函。比如去年,她通过发送律师函,在一年时间里就为一家企业催回了786万元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