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方志明
职务:罗店镇规划所所长、西吴管理处主任
方志明是个“老乡镇”了,1986年底进入乡镇干部队伍,至今已超过26年。这些年,他坚守在乡镇从事农村规划工作,为镇、村有序发展默默努力。他工作认真,毫不懈怠,同事私下称之为“工作狂”。对于工作,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你不做,我不做,那岂不是没人做了?!”
如今,面对婺城区正如火如荼开展的“全科干部,全心服务”活动,方志明也积极投身其中,一方面努力学习其他业务知识,另一方面总结规划工作经验,希望能通过自己的经历助推“全科干部,全心服务”活动在全镇范围内的落实推进。
关于业务
农房建造规划先行
据方志明介绍,农村的规划工作内容包括: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农房规划选址,建筑立面、标高控制,道路规划红线控制等。其中与农民最密切相关的就是农房建造的审批业务。因此,该业务的审批基本程序,正是每个“全科干部”需要掌握的知识。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村庄规划、符合建房审批条件的前提下,由农户先向村两委提出申请,由村两委集体审核,报送至乡镇政府村镇建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组织土管干部、规划干部、联村指导员、行政执法人员到实地勘探,确定符合两个规划要求(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村庄规划)和建房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10天无人表示异议,由当事农户填写建房审批表,经规划、土管签属审核意见、镇政府审批盖章,报区政府盖章批准;最后由农户提出开工要求,由分管领导土管干部、规划干部、联村指导员、行政执法人员,以及测绘院工作人员到实地进行放样,农户方可动工建房。为了确保农户严格按规划要求施工,土管、规划等各工作人员还应进行不定期前往实地巡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查处。
关于经验
坚守原则以情感人
其实,乡镇的规划工作,是一项矛盾多发的业务:建房对农民来说,是人生大事。很多人想尽办法,要把房子造高一些、造大一些,完全不理会规划要求;也有一些农户,因建房审批不顺利,便把矛头指向规划干部;最难的是查处违法建房,当事人往往会破口大骂,甚至动手伤人……可是,如果纵容农户不按规划建房,那么,乡镇的发展势必会受到影响。
在解决问题中积累经验,这正是方志明工作的写照。从2002年3月工作调动来到罗店镇,他经历了问题无数,由此也总结出了一套农村工作技巧———为了坚持原则,要学会避让;为了解决问题,要学会动之以情!
曾经有一农村建房户,为了尽快办好宅基地审批手续,几次三番找他表示要“意思一下”。遭拒后,此人竟在他下班后,偷偷尾随,准备到其家中拜访。“一开始,我没注意到身后有人跟着,快到家才发觉。为了免去麻烦,我当即改变了回家路线,在市区绕了一大圈,甩掉那位建房户后才回家。”事实上,这些年,方志明已经搞不清有多少建房审批户辗转来邀请他吃饭了,甚至还有私下塞红包者。每每遇到这种情况,他总是婉言谢绝,同时申明“只要你符合规定,材料齐全,我一定会按规定为你办好审批手续”。方志明说:“很多情况,我们要学会避一避。比如,在建房审批户家中吃了、喝了、拿了,一旦对方建房时不按规划施工,我们处理起来就不能理直气壮。所以,应尽量避免到不认识、不熟悉的农户家吃饭,更不能接受准备建房的农户礼物或贿赂。”
此外,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冲突,方志明更多以情来解决。“比如,处理违法违规建房,绝大多数当事人会反弹,阻止拆除工作。这时候,当事人把乡镇干部放在对立的位置,无论你如何宣传法律、讲道理,对方都不会接受。这时,我们应该请村干部或其他人出面缓和气氛,找他的知己,长辈、亲友做思想工作,这样往往能和平解决问题。”这个经验,让方志明自己也受益良多,不仅在处理违法违规建房情况中,还在该镇辖区重点工程土地征(租)及政策处理时,他都能充分利用这样的人情关系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较好地解决矛盾冲突。
当然,在乡镇干部和问题当事人关系并不对立的情况下,方志明并不建议依靠第三者。“还是以建房为例,如果建房户所选宅基地位置不符合规划要求,对方比较通情达理的话,我们可以通过换位思考的方式,请对方理解、配合自己的工作;如果对方思想比较传统,可以从地方风俗等角度为其分析,让他意识到自己所挑的位置不适宜建房,从而主动选择放弃……”方志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