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能给人带来无穷的快乐。人有七情六欲,食欲是第一大欲望。《水浒传》写李逵与宋江、戴宗,在浔阳楼喝酒,李逵要了大碗,“连筛了五七遍”;“也不使箸,便把手去碗里捞起鱼来,和骨头都嚼吃了”……接着,他又把宋江、戴宗碗里的鱼也吃了,然后又吃了2斤羊肉。《红楼梦》写刘姥姥进大观园,说到吃的,刘姥姥高声说道:“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说完还鼓起腮帮子,逗得众人哈哈大笑,吃的快乐跃然纸上。
1、食物的诱惑
从古到今,关于吃的词汇、对联、笑话、典故、文章,多得不胜枚举。吃,使人感到极大的快乐。尤其当一个人饿急了的时候,远远地闻到食物的香味,便会产生强烈的吃的愿望。
吃,首先和人的五种感觉联系在一起———味觉、嗅觉、视觉、触觉和听觉。吃,能调动起人的所有感觉器官。一般认为,与吃相关的主要感觉是味觉。伸出舌头看看,上面有很多凹凸不平的小点,这就是味蕾。味蕾接触到食物以后,能够辨别出食物的味道,并且向大脑传递信息。人的舌头上一共有10000个味蕾。其实,在你未进食之前,就能依靠嗅觉,分辨出食物的味道。按照科学分析,吃的愉悦,有80%~90%来自嗅觉,而不是味觉。一个人患了感冒,鼻子塞住,吃的兴致会大大减退。
中国人吃菜,讲究色、香、味俱全,而且把“色”放在首位。可见,视觉与吃密切相关。食物的颜色,乃至盛食物的器皿的颜色和样子,对于调动人的食欲,也有很大的关系。颜色和器皿漂亮,能迅速刺激唾液和胃液的分泌,勾起人的食欲,并且帮助消化。但是,有研究发现,边吃饭边看电视,反而会导致消化不良。这是因为不专心吃饭,影响了唾液和胃液的分泌。
触摸食物是古人判断食物、了解食物的有效方法。因此,很多时候,人对食物的触觉如何,能决定你对食物的取舍。尤其是小孩子,更喜欢把食物放在手里把玩,感觉好吃,就把它吃了。
听觉也能勾起食欲。一个爱喝酒的人听到别人喝酒的“吱吱”声,会勾起自己的酒瘾;小孩子听到别人咬苹果的声音,也会吵着要吃苹果;听到有人嚼山核桃,你也会感觉到山核桃的味道。
吃是最原始、最强大、最具冲击力的诱惑。吃,就是快乐!不管是酣畅淋漓地喝酒,大口大口地吃肉,也不管是手抓米饭往嘴里塞,噘起嘴巴“吱吱吱”地吮吸面条……吃,总是让人有一种巨大的快感。但是,胡吃一气,乱嚼一通,吃到撑破肚皮,塞破喉咙,这对身体没有好处。吃,要有节制。千万不能让吃的诱惑,牵着你的鼻子走。
2、口味的形成
婴儿一生下来,就喜欢甜味,不喜欢苦味。这是人类的本能。糖,能给人体直接提供巨大的能量,因此,人对糖的感觉特别美好。另外,凡是能给人体提供能量的食物,人都非常喜欢。比如,当某种食物能给人体提供丰富的蛋白质,人就对它充满好感。比如,觉得牛奶是香的,奶油味道美极了,鸡蛋又香又好吃。
随着年龄增长,人在不停地吃东西的过程中,会逐渐对某一类食物产生偏好。同样,也会对某一类食物产生排斥的心理。另外,人体内部对各种营养的需求也不一致。因此,人会形成某种口味。人的口味、偏好,还受到地域气候、水土、习惯等的影响,并受到家庭习惯和喜好的影响。比如,妈妈做的饭菜,几乎每一个人都喜爱,而且很有可能成为你终生的饮食偏好和定型口味。
3、人对糖的偏爱
一般情况下,人对糖具有某种偏爱。人类在非常漫长的历史阶段,一直在挨饿。而糖,恰恰直接给人体提供能量。糖,作为后来才发现的食物,给了人类以极大的惊喜。人体需要糖,以前一直要靠自身肌体内的消化、分解、反应,来加以满足。糖的发现,免除了人的肌体“亲自制造”糖的“辛苦”。因此,当小宝宝出生之后就迷恋上糖,人们不用为此感到惊奇。
糖,最早是在公元前5世纪被发现的。当时,阿拉伯人从一种叫做“加纳”的植物中,提取出第一份“糖”。一开始,“糖”被当作一种调味品。十字军东征时,征服者发现了“糖”这种调味品,称它为“温和的盐”。但因为糖在当时非常稀少,十分昂贵,因此只有富裕人家,才能吃到糖。公元19世纪初,一个叫本杰明·德莱塞尔的法国人,第一次成功地从甜菜根中提取了糖,这才使欧洲乃至整个世界,开始广泛地普及了糖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