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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至15日,婺城区渔政管理站与市渔政处一起,冒雨连夜在我区范围内开展对电、毒、炸鱼,使用地笼网、迷魂阵等禁用渔具直接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等行为的联合执法检查。
据了解,当前“春潮2014”渔业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时间过半,而我区各地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破坏渔业资源情况仍然较为严重,造成了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为了加强公共水域渔业资源保护,保障渔业生态安全,区渔政站与市渔业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为期两天的联合执法共出动执法车4辆次,执法人员18人次,先后对婺城区塔石乡、琅琊镇、白龙桥镇等乡镇,人工湖、梅溪、白沙溪流域,九峰水库等进行了巡查,查获电鱼13起,并按程序制作了现场笔录,并对查获的13只电瓶作了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也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愿意接受处罚和教育,联合执法取得了一定成效。
每年4~6月是多数淡水鱼类的产卵期和育幼期,电鱼不仅破坏了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又会殃及电鱼者的人身安全,在此区渔政站呼吁广大市民关注渔业生态环境,增强渔业资源保护意识,自觉遵守渔业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参与电、毒、炸鱼等破环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到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野生渔业资源的行动中来,维护野生渔业资源良好的生存环境,促进渔业资源种群的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