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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获悉,为了巩固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成果,防止回潮现象的产生,琅琊镇推行“四项制度”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实行长效管理机制。琅琊镇完善《琅琊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明确了“河段长”具体工作职责,建立村支书、主任、监委会主任、镇干部参与的环卫月考核小组,确定把这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同时为激励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打扫的热情,琅琊镇将按照各村人数每人每年补助12元环卫费用,以保证各村的环境卫生资金投入。
制定村两委环卫责任包干制。琅琊镇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对各村建立网格包干区,制定村两委责任包干制,明确包干范围,村支书为村环境总负责人,部分行政村根据村庄以及自然村分布情况设立责任月制度,并订立环卫责任公示牌,公开具体责任人以及联系电话。
建立村监委会主任环卫监管制度。为充分发挥监委会作用,琅琊镇成立以监委会主任为负责人的卫生检查小组,具体对本村的村庄道路、门前“三包”、池塘沟壑、卫生死角等处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两委会尽快整改。
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保洁区制度。琅琊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全面支持区委区政府开展的“五水共治”行动,分别在白沙溪、白汤下公路沿线设立“人大代表认领保洁河域”和“政协委员认领保洁区域”。同时,为进一步推进“五水共治”在人大代表与政协之间的展开,镇人大、政协分别于5、6月进行了捐款活动,所得全部款项将用于保洁河域和保洁区域的日常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