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新闻中心>今日婺城>理论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构筑防腐拒变防线

2014-12-09 09:05:21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郭云鹤

  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也越来越多,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因涉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成为目前农村工作的热点和焦点之一。特别是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往来多元化、资产利用多样化、资源开发产业化形势逐渐显现,对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也是一项政治工作,是党在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需要,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更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只有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才能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更好的构筑起基层防腐拒变防线,从而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监督体制

  一是交易管理不规范。一些村对集体房屋、耕地、林地、山地、水域等资产、资源的开发、承包、流转以及处置时,存在程序不合法、过程不公开、收入不入或少入账等问题,尤其是合同签订和文书档案管理方面问题突出,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对等、不全面,最终损害了村集体和群众利益。

  二是民主机制发挥的作用不够,很多村“村官一言堂”问题严重,民主决策走过场,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不力,有的甚至绕过村监委会,直接办理“三资”事务,村民监督职能难以有效履行;村务公开流于形式,一些村往往对一些重大和群众敏感的问题进行回避,群众无法了解真实情况。

  三是未建立起乡镇农村“三资”管理代理中心,资产和资源的管理缺乏完善的规范台账登记,“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正在建立中。

  (二)、对“三资”管理的职能和方式上不够明确

  一是在农村“三资”管理职能方面,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农村“三资”管理的上级主管部门为各级农经管理部门,但目前我区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不能满足管理农村“三资”的条件和能力。

  二是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式上,可以说由“村自管”和“乡镇代管”两种方式组成,“村自管”是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而言由村里管理。“乡镇代管”仅指村集体资金的管理由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实行代理。

  三是在审计检查方面。普遍未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有关部门常规审计范围,也未实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只有在一些专项检查中才会被涉及,缺乏审计监督长效机制,很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期未进行审计检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揭示和纠正。

  (三)、“三资”家底登记不清

  一是在资金管理方面,对村级集体的一些自有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管理则相对松散,加上报账不及时,存在坐支或账外结算的问题,资金核算不完整。

  二是在资产管理方面。未建立完整的资产管理台账,特别是对集体投资建设的公益用房、社会捐赠资产等,未纳入账务核算和台账登记管理。

  三是在资源管理方面。对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山地、水域等自然资源,未进行完整详细的登记管理。

  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

  (一)、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清理,建立台帐,进行公示

  今年,我区已经对农村“三资”开展清理,建立了台账,并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三资”产权明晰动态管理档案,是保证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有效防止资产流失的首要前提。每年底还应对集体“三资”进行一次清理核资,对因资产出售、土地流转,资产资源数量增减的情况,应及时记录归档,完善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向村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加大对村级基层干部的培训管理力度。

  ??定期对村领导班子及报账员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和财经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增强法纪观念,同时把“三资”管理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机制上建立一套“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的有效管理模式。对违反制度的村干部要严肃处理,对管理民主、严格执行制度要给予奖励。

  (三)、加强乡镇财政经管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工作的职能配齐“三资”管理服务工作人员。二是人员工作经费要保障,三是区主管部门加大对“三资”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每年培训1次以上,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从而达到依法依规管理农村“三资”。

  (四)、健全监督体系,推进权力公开,严肃纪律,查处农村“三资”违纪案件。

  民主决策是权力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源头防治贿赂的主要途径。进一步规范农村民主决策过程,对农村土地租赁承包、集体资产处置以及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建设承包等重大事项坚持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公告,结果公示,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的程序进行集体决策,形成以“制度治村,按程序办事”的民主决策,使农村两委的决策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严肃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是查处以权谋私、私分、挪用、侵吞涉农的各项补贴的案件及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通过案件的查处,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作者系婺城区沙畈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 吴晗晓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浙江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 有效期:2022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5日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