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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婺城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建议

2016-08-09 09:02:45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陈维良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农村土地确权”),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户籍制度改革中“农村利益可保留,城镇利益可享受”的重要体现,对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和推进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区于2016年1月4日在蒋堂镇启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镇推进”的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已按预期目标基本完成,即将面向“全区推进”。

  婺城区位于浙江省中部偏西,地貌上以金华江、衢江为中轴,南北两山对峙,中部盆地、丘陵、平原相间。据农经年报统计,我区主导产业以花卉苗木、粮食、油料、水果、蔬菜、茶叶、水产为主,在二轮土地延包时,共有承包农户67827户178113亩承包耕地(如按20%的增幅计算,预计实测面积为22万亩左右),户均承包耕地2.63亩。蒋堂试点虽然进展比较顺利,但从试点过程及其他乡镇反映的情况来看,我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确权工作,确保该工作按中央、省政府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完成,现结合全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一把手”负总责,主动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由“一把手”负总责,切实承担起农村改革推进的重任。在思想上,要更加重视;在人力、物力、精力上予以充分保障;在工作上,要率先垂范,亲自组织、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在考核上,要制订切合实际的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加大宣传阵势,及时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要加大宣传阵势,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发放宣传册以及召开各级动员会等形式,宣讲政策、统一思想,真正使各级干部和群众了解、明白土地确权的目的、意义、作用,使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家喻户晓,从而转变思想观念,众志成城,全力推进土地确权工作。对镇级干部,要重点强调改革意识、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对村级干部,要让他们认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一项历史性、基础性的工作,是一件非干不可、必须干好的大事、要事”,要积极配合测绘大队做好调查摸底、地块指界、成果核对和签字确认工作;对承包农户,要晓以利害,让其明白开展农村土地确权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自己才是这项工作的最大受益人,从而主动转变思想观念,积极配合、支持镇、村及技术服务单位做好各项工作。

  (三)建立多层级调处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在宣传口径上,坚持一个原则。即坚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不打乱重分”的原则,明确此次确权工作只是作为对二轮承包工作的完善,重点解决二轮延包以来农村土地承包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的问题。在纠纷解决上,坚持分类处置。对共性问题,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由区级层面出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相关政策意见》,用以指导镇、村工作;对个性问题,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按照“一村一策”或“一事一议”的方式稳妥处理。在调处机制上,搭建多层级、多元化调处框架,形成“先调解、再仲裁、后诉讼”满足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对一般性问题,通过人民调解解决。对调解不成的纠纷案件,通过土地仲裁解决。对经调解和仲裁仍未解决的,建议走司法途径,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完善各类保障措施,顺利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在组织保障上,要强化土地确权五方主体的工作职责,做到不推诿、不扯皮,各负其职、有序推进;在经费保障上,要足额保障,专款专用,避免因工作经费短缺而延误了工作进程;在技术保障上,由有专业资质的浙江省测绘大队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三个行业标准要求进行实施;在人员保障上,区、镇、村要将责任落到实处,测绘大队要保证充足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做到“事有人做,责有人负,中间不脱节”。

  (五)聘用有资质的第三方监管主体,负责过程监理和事后验收,确保项目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鉴于土地确权工作群众关注度高、成果使用时间长,而且专业性强、技术标准高,我区虽已聘请了技术单位承担了测绘等相关业务工作,但如因我们自身不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导致监管不到位引起返工,只会劳民伤财。因此,为确保项目质量,建议聘用有资质的第三方监管主体,负责土地确权全程工作的监管和事后验收,做到有错必纠、随错随纠,确保土地确权工作能保质、保量完成,并顺利通过省、市级检查验收。

  (作者系婺城区农林局局长)

责任编辑: 方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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