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对象吗?相亲去吧!”相亲一直是众多单身男女们不得不参与的“语言类节目”。当面临爱情和婚姻的窘境时,很多单身男女会选择婚介机构来寻找另一半。但因此惹出的服务纠纷却不在少数。近日,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接到一起婚介服务不“合身”,要求退款的投诉。
说起婚介,今年41岁的市民邢女士气就不打一处来。“交费之前跟你说她多么专业,介绍成多少对,手里有多少优质客户。谁知道,交完钱就换了张面孔,随便找几个人来和我见面,个人条件和我所要求的完全不符。”邢女士说,今年4月,她在市区某婚介机构办理了6888元的VIP服务,本想能够通过婚介找到如意郎君,没想到却找了一肚子气。
邢女士在电话中告诉该局工作人员,本来她只是希望注册免费会员,但是在咨询的时候,一名自称“顾问”的女子向她推销办理高级会员。邢女士说,因为有一些个人要求的底线,在工作人员的游说下,就花钱办理了会员。邢女士说:“当时可能被忽悠蒙了,就觉得那位老师很专业,他们还给我看了会员大数据,很多人条件都不错,我就交了钱。”交完钱后,那位老师还再三向邢女士承诺,一定会“层层筛选、多方讨论,确定是高度匹配后再安排双方见面”。
于是,邢女士满怀期待地等待机构的安排。谁知道,每次来见面的男士都让她无比失望。“因为我自己未婚,所以我明确要求对方为未婚男子,但来相亲的人却都是离异男士,而且年龄都比我大十几二十岁。更可笑的是,本来是相亲,有的人居然还想把我发展成客户去购买他们公司的产品”。随后,邢女士要求全额退款,但是婚介却以“已经安排见面,是你自己不满意,后续还有5次见面机会”为由,拒绝了她的要求。无奈之下,邢女士拨通了12315电话,希望相关部门帮忙解决。
接到投诉后,婺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调解员指出,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等公平交易条件,也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同时享有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消费者对商家提供服务和商品不满意,有权提出意见,或者提出退款相关要求。”工作人员同时提到,从服务效果来看,商家既然接单了,也接受消费者提出的条件,但在服务期间,却都违背了消费者的意愿和消费的初衷,明显,商家并没有尽到相应的合同义务。当然,从商家来看,全额退款多少有些委屈,但既然消费者投诉到12315来处理,相当于双方撕破脸,对于服务行业来说,明显商家在服务方面欠缺方法,尤其缺乏与消费者沟通,态度不够诚恳。最终,在工作人员的努力协商下,商家同意只收取1000元手续费和工本费,即退款5888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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