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关注

“禁燃”开启生态文明新时代

2018-01-15 08:56:15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吕璐 陈晓倩

  烟花爆竹的燃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们带来了视觉的冲击和享受,但不可忽视的是,昙花一现之后,往往会有一连几日连续的雾霾天气,不见蓝天白云,随处能够嗅到一股浓重的火药味。随着“禁燃”一声令下,这样的场面将成为历史,少了一份视觉的享受,但同时消失的,还有堆积如山的鞭炮碎屑,以及弥漫在空气中的火药味,何乐而不为。

  禁燃规定如何?

  这些都要记心间

  在元旦当天,零点的倒计时结束以后,没有了喧嚣吵闹的爆竹声,取而代之的是五彩斑斓的灯光秀。今年的跨年和以往有所不同,少了吵闹和火药味,欢乐的节日气氛却丝毫不减。

  增加节日氛围的替代品有很多,但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很可能是不可逆转的。随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推进,烟花爆竹作为具有大气污染、噪音污染以及易燃易爆性质的危险物品,正被逐渐取缔。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金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文件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市(包括婺城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所辖区域禁止销售、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截至2017年10月31日,婺城区28家烟花爆竹销售零售点全部清零,28家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全部收回,同时与28家经营户主全部签订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清零承诺书》,要求各经营户承诺不再从事任何烟花爆竹储存经营活动,婺城区已提前实现全区内无烟花爆竹销售零售点。

  而就在刚刚过去的1月2日,蒋堂镇就发生了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而被行政处罚的案例。记者了解到,当天下午4点35分左右,蒋堂镇派出所值班民警在值班室内听到爆竹声响,因此外出巡查,发现家住恒力西路上的郑某在自己门口违规燃放了烟花爆竹,值班民警将郑某立即传唤至派出所询问。

  据悉,郑某参加葬礼后,依据农村习俗,带回两个鞭炮在家门口燃放。事实上,在2017年12月期间,各乡镇街道就将禁燃相关规定进行了广泛宣传,郑某也明确知晓相关规定依据。然而,他怀着侥幸心理,明知故犯。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第(七)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及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蒋堂镇派出所对郑某处以500元的罚款,并进行了教育。郑某也虚心接受处罚,并表示一定遵守法律规定。

  无独有偶,1月2日,乾西乡派出所也处理了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例。据悉,当日是当事人傅某婚礼,依据习俗,迎接新娘到家需燃放烟花。依据相关条例,傅某也被处以行政罚款500元,并进行了教育。

  据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8年1月1日至1月12日16时00分,分局共接报烟花爆竹警情5起,处罚5人。

  禁燃工作如何?

  看党员干部齐上阵

  冬春交替之际是火灾的高发期,为防止火患发生,进一步宣传烟花禁燃,婺城区各个乡镇党员干部无论是在工作日还是节假期间,都会利用广播、网络、电子屏、横幅、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走村入户,积极开展禁燃宣传活动。

  据了解,每年的11月到次年的4月底,是全区的防火期。从2017年11月至今年1月3日期间,婺城全区发生火灾0起,接到火警火情2起。据区森林公安局负责人介绍,这2起火情火警分别发生在冬至前后,均由百姓们上山扫墓,燃放烟花爆竹引起。

  而在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3日,婺城全区发生火灾0起,接到火警火情5起。这5起火情火警同样发生在2016年冬至日前后,起因除了人们上山扫墓燃放烟花爆竹外,还有农民们在田间地头焚烧田埂草。

  区森林公安局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火情火警都是起火面积不超过15亩的,而且也是群众们发现并自行扑灭的。相比较于2015年,近两年火灾或火情数量大幅度下降。除了天气等自然环境的变化,还有区政府的重视。“这两年,区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配备消防设施,全区的禁燃意识也逐渐提高了。”

  为确保烟花爆竹清零工作顺利开展,自2016年11月起,婺城区安监局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金华市婺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6-2018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发证工作的通知》,从源头上严格把好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发证这道关口,对符合条件的销售点许可证有效期统一到2017年10月31日为止,并与各销售点负责人签订承诺书,为今年的清零行动提供了政策保障。

  “2017年7月份的时候,我们还开了‘烟花爆竹专题会议’,讨论下一步烟花爆竹销售的最佳方案,充分考虑经营户的最大利益,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在9月下旬,安监局会同婺城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供销社和相关乡镇安监员,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零售点储存量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目前,婺城区已实施全区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接下来,在各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区安监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好长效管理,确保烟花爆竹“清零”行动真正落实到位。

  禁燃效果如何?

  聆听百姓声音

  “春节期间,街上摆摊卖鞭炮将成为历史。”今年元旦,街上少了鞭炮声和硝烟味,走上街头询问,不少居民表示,以前在春节的特定时间还是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但这次并没有留口子。虽然还有一部分百姓担忧这样的春节会没了年味,但更多人还是对此持肯定态度。

  “我女儿前段时间出嫁,现在不都在说禁燃吗,我们就用电子鞭炮和礼炮代替了烟花。其实本来也就图个热闹,这样又环保,效果也差不了多少!”家住秋高新村的张阿姨说道。中国人结婚都讲究热闹喜庆,而结婚放鞭炮似乎也成了长久以来的传统婚俗。婚车开到新娘家时、接走新娘时、到达婚礼现场时……每一个时间节点,都要放鞭炮以增加气氛。但是如今,随着环保意识日渐深入人心,不断有新的替代品出现,人们不再拘泥于传统的庆祝方式。不管是网上商城,还是实体商铺,随便逛一逛,都能看到琳琅满目的电子鞭炮,造型美观、形式多样,不仅有效减少了污染,还能够重复利用,更加符合环保的要求。

  “记得以前小时候经常和朋友一起去村口的小卖部买鞭炮玩,小的时候只觉得有得玩还挺开心的,但现在想想也挺危险的,我有一次还差点炸到手。”回想起儿时的危险经历,沈先生依旧历历在目。对于年味,不少居民也有着自己的理解:“燃放烟花爆竹不安全,禁放非常必要,我们还可以使用替代品,例如电子烟花等,让过年更热闹更安全。”

  “今年元旦放鞭炮的都没有了,跟往年相比环境确实变好了。”在白龙桥镇叶店村开店的戴女士表示,以前过年总是听到“噼噼啪啪”的鞭炮声,不仅影响大家休息,第二天起床总是觉得雾蒙蒙,空气质量很差。

  在叶店村老年活动中心,记者见到了不少老人,他们对于禁燃令关注更多的则是安全问题:“出了禁燃令,不用担心小孩子被鞭炮炸伤。”倪大爷则表示,往年过年因为鞭炮而受伤的市民大有人在,现在不让放烟花爆竹对大家的安全也有保障。

责任编辑:方柯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浙江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