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民生

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上调

2018-07-20 11:06:34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郦莎

  本报讯(记者郦莎)近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又传来喜讯。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77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4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本次调整及补发金额将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

  记者从婺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此次调整对象及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举个例子,吴某某,男,企业退休,1948年1月出生(2017年12月未满70周岁),缴费年限为30年,调整前月退休工资为2800元(其中基本养老金为2650元)。本次增资额为:定额调整40元,缴费年限增资15×1.5+15×1.8=49.5元,挂钩调整2650×2.24%=59.36元,共计148.86元,本次增资额为149元。

  挂钩调整由以下两部分组成:一是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8元。二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24%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举个例子,李某某,男,企业退休,1947年12月出生(2017年12月已满70周岁),缴费年限为30年,调整前月退休工资为2800元(其中基本养老金为2650元)。本次增资额为:定额调整40元,缴费年限增资15×1.5+15×1.8=49.5元,挂钩调整2650×2.24%=59.36元,高龄调整30元,共计178.86元,本次增资额为179元。

  适当倾斜:高龄退休人员增发,2017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1947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年满65周岁(1952年12月31日前出生)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举个例子,叶某某,女,企业退休,1953年1月出生(2017年12月未满65周岁),缴费年限为30年,调整前月退休工资为2600元(其中基本养老金为2450元)。本次增资额为:定额调整40元,缴费年限增资15×1.5+15×1.8=49.5元,挂钩调整2450×2.24%=54.88元,共计144.38元,本次增资额为145元。

  区人力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养老金调整水平主要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以及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今年的调整办法与2016年、2017年基本相同,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并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众予以适当倾斜,让所有退休人员“老有所养”。

责任编辑:郑剑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浙江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