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我们中国流传了多少文化,在这浩瀚的文化海洋里,有一滴水晶莹透亮,闪着熠熠光辉——国学经典。《千字文》、《三字经》、《百家姓》、《论语》……在这些不胜枚举的名字中,让我感触颇深的就是《弟子规》。
《弟子规》是清朝康熙年间秀才李毓秀所作,具体列出我们在家、出外、待人接物、求学等应有的礼仪和规范,特别讲究家庭教育与生活教育。原名叫《训蒙文》,后来经清朝贾存仁修订改编,并改名为《弟子规》。
在这本书中,有几句让我印象尤其深刻,如: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读着这几句话,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
暑假里的一天,我在金华青少年宫旁的小店里发现了一种很漂亮的书签,小巧别致,便选了两包最喜欢的。我拿着两包叠在一起的书签,问:“阿姨,多少钱?”她匆匆瞥一眼我手里的书签,不知是她没看清还是没注意,说:“一包是吧?一包一元。”我纳闷地看看手里的两包书签,这不是两包吗?尽管如此,我还是乖乖地付了一块钱。走出店门,我不停地翻看着手里的书签,脸似乎越来越红,羞愧和不安在心里翻滚着,终于下定决心回到店里找阿姨说清楚,把钱补了上去。
是啊,纵然是小事,也不要任性,擅自做主,而不向父母禀告。如果任性而为,容易出错,就有损为人子女的本分,因此让父母担心,是不孝的行为。公物虽小,也不可以私自收藏,占为己有。如果私藏,品德就有缺失,父母知道了一定伤心。
“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读着这些字句,看着夹在书里的美丽书签,我真庆幸自己没有“私藏”,没有给自己的品德沾上污点。正如语文书里读到的“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做有道德少年,《弟子规》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