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7月共报销248717元
-民政救助65240元
昨日,记者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获悉,我区儿童“两病”即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等重大儿童疾病的医疗报销比例达70%。
据悉,今年1至7月,我区上报儿童“两病”14例,治疗总费用355310元,其中,新农合报销金额248717元,达70%。除此之外,政府还对“两病”儿童进行民政救助,救助金额达65240元。
今年上半年,我区试点开展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全区0—14周岁新农合、城镇居保(含子女统筹)参保儿童,在两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均可按规定申请医疗费用补偿。
在此基础上,区民政部门还对参合的“两病”农村儿童进行医疗救助,即新农合报销和民政救助可以同时享受。对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总额限价的,医疗救助比例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救助;实际发生费用超出总额限价的,按总额限价费用的20%给予救助。对于低保家庭中的参合儿童,民政救助比例提高为30%。也就是说,低保家庭中的参合“两病”儿童,如果医疗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或等于总额限价的,其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患者家庭不需要承担一分医疗费用。
琅琊镇山后金村人的刘金华就没花家里一分钱。于1999年2月10日出生的他,因先天性心脏病于今年2月25日至3月1日在文荣医院住院,共花费25882元。由于符合报销条件,刘金华通过新农合报销18117.4元,获得民政救助7764.6元,即全部医疗费用都由政府出,自己不用出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