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区域企业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日前,琅琊镇按照有关程序,由镇工委牵头,镇联合基层工会与镇商会各推选五名代表,双方就区域性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根据《劳动法》、《工会法》、《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平等协商,经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和条款。由区人事与劳动局安排专业人员到镇现场办公,对以上所协商的条款逐一进行了审核。
经协商双方盖章、首席代表签字,区域内单独组建工会的十七家企业盖章、法人代表签字后,将送回各家企业以适当的形式向全体员工公布。在区工商联合会及区总工会领导指导下,琅琊镇区域性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