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动全社会力量坚决将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杜绝重特大火灾,切实保障“清剿火患”战役顺利开展,日前,婺城区消防大队制定了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的火灾隐患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且举报时间在消防部门检查发现之前的给予奖励。
据悉,火灾隐患举报奖金分设20元、50元两档。火灾隐患举报奖励范围不包括消防部门人员。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办同一火灾隐患的,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火灾隐患的,公安消防机构视为一次举报,平均奖励举报人。
举报人可采用信函、电话等方式举报火灾隐患,并应提供火灾隐患的具体地址、部位、内容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应主动与受理单位约定身份证明。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必定保密火灾隐患举报人的有关信息,泄露火灾隐患举报人有关信息以致侵害举报人利益的,依法予以处理。
举报电话:0579-82360710(婺城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