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诉,我们小区物管要在绿花带上搭建附房,木架子都架起来了。”昨天上午,白龙桥某小区一名业主致电婺城行政执法分局机动中队,反映了这一情况。
接报后,机动中队队员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处理,记者也随同前往。在该小区,记者看到有两幢楼的一二单元凹型位置,被人用木头简单地搭了棚顶。当时现场无人施工,而且两个棚下的泥土地上确实都种着一株植物。经执法队员丈量,这两个棚各占地6平方米,高2.4米。
随后,小区物管公司的负责人在执法队员的联系下赶到现场。该负责人承认这两处的木头棚顶由物管搭建,目的是做成两个工具房。他解释,这两处凹型位置根本照不到阳光,植物很难成活,目前仅剩的两株植物也“快要死了”。同时,该小区只有前期几幢房子在单元之间的凹型位置种了一些植物,后面造的房子都已经直接将这个凹型位置“做掉了”,成了附房、车库的一部分。因此,该负责人认为:“我们将这两个地方做成工具房,外观和后面造的那些房子一致,对业主并没有影响。”
面对该负责人的“理所当然”,执法队员进行了说服教育。执法人员表示,不论这两处凹型位置能否种活植物,它的面积都已经被计入整个小区绿化面积,属于公共用地。物管公司未经审批在这里搭建工具房,其行为属于侵占公共用地的违法行为。
最后,执法队员向该物管公司开具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对此,该物管负责人表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