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公开比选团区委副书记、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区、乡两级团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比选团区委副书记和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职位
1、团区委副书记1名;
2、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7名。
上述职位面向婺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金华市经济开发区,下同)符合条件人员公开比选。
二、推荐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比选人员应符合《关于加强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共青团妇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婺区委〔2004〕28号)所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团区委副书记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机关部门、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
2、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
(1)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本科以上学历;
(3) 2011年1月1日前在职在编的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或全额事业身份(不含省市垂直管理部门和区中小学校教职员工)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基本程序
1、推荐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根据比选岗位的资格条件,由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12月7日到8日到婺城区团委(区行政中心南楼212室)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12月8日下午4时。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推荐)表》(表格可到实践网www.0579dj.com下载),并提供2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推荐报名人员,须说明推荐理由,并在《报名(推荐)表》上加盖单
位党委(组)公章。
2、资格审核
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参加比选人员进行严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团区委副书记、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岗位参加比选人数与比选职位的比例不足3:1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选拔计划。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拔过程。比选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
3、面试比选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比选。面试比选注重对应试者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面试采取抽签形式确定答辩顺序。面试评委由7名外地领导或专家组成。
4、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由区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品德、工作事业心、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心理素质、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组对考察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根据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向区委组织部汇报比选考察情况。
5、讨论决定
根据比选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6、公示任职
拟任人选在全区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任职后其人员身份保持不变,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共同组织实施,接受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并邀请部分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监督员参与监督。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共同负责解释。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组织部
共青团金华市婺城区委员会
201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