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者小杜准备跳槽,理由是:“老板太聪明,天天让我们回家‘加班’,活多人累却从不发加班费。”
小杜是婺城区人,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已经工作了一年多。她告诉记者,这家网络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完全符合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从公司制度来看,上下班固定时间打卡,享受双休、法定节假日,工作1年以上还有带薪年假。“就是因为工作时间的‘诱惑’,让我放弃了之前那份工作。事实上,我的前一份工作已经做了七八年,月薪近3000元。不过,那份工作实在太忙,而我的孩子刚上小学,为了多些时间照顾、辅导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我选择了跳槽到目前的公司。”小杜说,她为此每月少拿了近1000元的工资。
在网络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小杜发现了问题:“其实,我现在的公司员工很少,每个人都有很多活。不过,老板要求大家必须按时上下班。可是,因为活太多,基本上没人能在上班时间全部做完。这时候老板就会说:‘先打卡下班,不赶的活明天再做,真的很急就回家再弄。’”就这样,小杜在这家公司也是三天两头加班,只是加班地点变成了自己家中。有时候,遇到节假日有工作任务,老板也会电话“遥控”,让小杜“赶紧就近找台电脑弄一下”。
一年多下来,小杜觉得自己“太累了”。虽然她每天正常上下班,可以优先照顾女儿,却不得不一再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如今,小杜决定再次跳槽,同时希望通过“小月热线”解开自己的疑惑:“像我这样回家工作,有没有办法认定为加班?”
相关答复
法律不明确 加班难认定
对于小杜的问题,婺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给出了否定的答案:“因为相关法律不是很明确,所以读者小杜的情况,在实践中被认定为加班的可能性不大。”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目前的法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加班时间有争议,一般由劳动者自己主张证据。实践中,这个证据以考勤记录为准。在家里“加班”很难举证,因此不容易获得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