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由卫生部门移交人力社保部门
上月31日,记者从婺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职能移交工作会议上获悉,从2012年7月1日起,婺城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两项制度将合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区委常委、副区长徐勇参加会议并讲话。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印发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职能将由卫生部门移交人力社保部门。经过近两个月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区“新农合”职能、机构、人员、资产等各项移交工作已全面完成。
根据新老制度平稳过渡和管理职能移交等要求,现行“新农合”政策运行到2012年6月30日止,市、区按照原有政策规定,为参加“新农合”人员按照原待遇标准和报销程序支付费用。2012年4月至6月,收缴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并补收原“新农合”参保人员2012年1至6月的“新农合”保险费。2012年7月,正式建立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徐勇要求,要强化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扩面和管理目标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参保对象应保尽报,应缴尽缴;要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加快社会保险综合经办机构建设,加强乡镇、街道和基层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人力社保局和卫生局要定期研究和交流工作,落实好移交后有关事项和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切实做到平稳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