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新闻热线接到箬阳乡南坑村一位村民的电话,说该村有个武疯子,经常出来惹事伤人,造成村里老少天天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于是,记者驱车前往进行了探访,对村民和相关监护人进行了采访——
“武疯子”缺失监管 南坑村民“躲着跑”
“父亲曾被打伤,儿子也差点遭殃”
村民邹金朝告诉记者,南坑村是他的老家,目前只有80岁的父亲和76岁的母亲在此生活,而他所说的精神病患者郑某某就是他家邻居。
邹金朝称,今年2月5日下午1时许,儿子在村中的小溪边偶遇郑某某,结果手中把玩着尖刀的郑某某“在靠近我儿子时,提起刀就往孩子身上捅”。当时在场的邹金朝与郑某某发生了打斗,在及时抢下尖刀的同时,也将郑某某打伤。
其实,早在2008年4月,邹金朝的父亲邹旺法就曾被郑某某用砖块砸成轻伤。采访中,邹金朝向记者出示了那份法院判决。判决书显示,郑某某在公安部门最早留下的伤人记录是2006年10月,因殴打他人而被行政拘留5日。
父亲曾经受伤害,儿子如今被惊吓,邹金朝心里的担忧与日俱增:“只要郑某某一直处于无监管状态,我的亲人就不能拥有平安的生活环境。”缺少监管的“武疯子”,让南坑村民几多忧伤
而在南坑村,曾被郑某某打伤的绝不止邹旺法一人。今年63岁的邹根田,2010年下半年被郑某某用柴刀砍伤了头部和左脚。村民张美芝则告诉记者,几年前,她儿子也被其用柴刀砍伤背部。还有一位陶姓村民,因其妻在郑某某逗弄他们的外孙女时指责了几句,郑某某便拿出随身剪刀戳向孩子,幸被其妻及时挡下……
记者也从南坑村村民口中了解到,由于父母均已年迈,根本无力管束不知何时就会发狂的郑某某,所以他弟弟成了他的监护人。事实上,迫于生计,他弟弟几乎长年在外打工。正因为郑某某长期处于缺乏监管,让该村不少村民对自身安全存有隐忧。
监护人:经济收入无保障 入院治疗难实现
法律上,我国并无对精神分裂症患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规定。而实践中,即使要将对社会具有极高风险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强制送医,也必须在有医院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才能实现。那么,这种情况下,有没有让家属自行送医的可能?记者在金华找到了郑某某的监护人弟弟。
身为亲人,弟弟对郑某某受伤心疼不已,甚至在采访中几次红了眼圈。从他出示的残疾证上看出,郑某某属“精神残疾三级”。对于郑某某的精神分裂症的治疗问题,弟弟却很无奈:“仅靠我一人打工收入,根本不可能将他送到精神病康复医院接受住院治疗。虽然哥哥拥有这本残疾证,每年都能获得仅用于购药的几百元补助。可是,因为他从不肯吃饭,至今未曾享受过这笔补助。” 由家人送医无望,那么,郑某某是否能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帮助,从而实现入院就医?记者对此将继续进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