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7日在金华市婺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代院长张永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法院工作
过去五年,我院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区七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我院连续三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12月被评为全国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诉调衔接工作先进集体。
(一)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70 405件,审(执)结69 550件,解决争议标的额56.91亿元,其中2011年受理13 306件,审(执)结12 953件,解决争议标的额15.69亿元。
刑事审判宽严相济。共审结4 260件,判处罪犯6 450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22人,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 045.52万元。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抢劫、抢夺、强奸、盗窃、诈骗案2 599件4 104人。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审结220件366人。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83件89人。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审结涉毒案83件127人。落实从宽政策,对轻微、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采取轻缓措施,共判处缓刑犯1 174人。加大附带民事调解力度,成功调处412起,到位赔偿款2 840余万元,最大限度地实现被害方的合法权益。
民商事审判调解优先。共审结41 182件,其中调解和撤诉结案21 908件,调撤率为53.2%。开展司法延伸服务,提前介入重大纠纷的调处,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维稳工作。广泛适用简易程序,提高审判效率,共审结29 239件。坚持“加强疏导,注重协调,力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审慎处理80多起群体性案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扎实开展诉调衔接工作,在立案庭和三个基层法庭设专职人民调解员,成功调处1 576起纠纷,解决争议标的额2 133.1万元,有效实现纠纷分流和便民利民。
行政审判监督支持并重。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化解机制,共审结184起,其中经协调,行政机关主动改变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撤回诉讼70件,和解撤诉率达38.04%。注重行政强制与保护公民权益的平衡,共审查非诉行政案1 673件,范围涉及计生、公安、建设、土地等多个领域。建立法院和政府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切实促进依法行政。
执行工作加大力度。五年来共执结21 697件,执行标的额达19.10亿元,有效执结率为61.43%。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执行”、“反规避执行”和限止高消费等专项执行活动,采取财产强制申报、媒体曝光、公告敦促执行、悬赏举报等措施,圆满执结一大批疑难、陈年案件。推行涉特殊主体通报制度,全面推进执行“征信、查控、惩戒、监督、保障”五大系统建设,形成全社会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合力。
(二)坚持能动司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前瞻研究应对措施。针对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经营出现的种种困难,我院紧扣婺城经济发展目标,院领导带头蹲点调研,进企业帮扶;成立多个法律咨询组,主动上门送法送服务,有针对性为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员上课,提出规范经营建议,得到了企业及主管部门充分肯定。紧密结合相关案例,通过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和员工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尽可能预防各类经济纠纷的发生。妥善处理涉企纠纷。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资金断链企业的处置工作,对民间借贷、企业间借款及金融纠纷案件,把握好裁判尺度,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避免企业因陷入诉讼而加重经营困难。2008年以来,我院共审结金融类、涉企债务类、民间借贷类案件10 732件。在审理和执行这些案件中,我院从维护社会稳定、帮助企业渡难关等角度,不厌其烦地做当事人工作,使大量纠纷妥善解决。
积极服务创业创新。我院于2008年7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授权获得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管辖权,至今已审结知识产权案296件,解决争议标的额1 263.90万元。积极配合我区“创业富民、创新强区”活动的开展,适时推出“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和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建立完善了知识产权专业型陪审员队伍,妥善审理多起涉及我市、我区重点产业发展及驰名商标、名牌产品保护的知识产权案,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创业环境。
(三)践行民本司法,公正高效落实司法为民
深化便民举措。在立案大厅提供导诉、接收诉讼材料、立案、收(退)费、信访接待、信息查询、人民调解等一站式服务,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工作效率。设立巡回审判法庭,推行“假日法庭”、预约开庭、就地办案,共巡回审理584件次;设立“维护国防利益巡回法庭”,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共审结涉军案件127件。
优化司法保障。落实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抚养、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实行“优先”程序,每年年底均开通农民工“追薪绿色通道”,以最简便方式、在最短时间内给弱势群众提供司法服务。五年来,共审结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案件14 263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 509余万元。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共缓、减、免诉讼费530余万元,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强化矛盾化解。积极开展判后答疑,做好初信初访的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落实院领导包案、信访接待值周等制度,积极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对重大信访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与政府沟通,妥善处理。加强内部各部门联动,密切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努力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五年来共处理来信来访762件1 37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