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婺城公安分局琅琊派出所民警经过侦查,终于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和盛某抓捕归案,并将扣除运费后的5.1万余元货款悉数交到受害人陆某手中。
去年11月23日,受害人陆某到琅琊派出所报案称,自己从福建运过来一批原木杉,价值6万余元,但只收到8000元的订金,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对方了。民警立即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起以买东西为名的诈骗案。民警随后展开力量进行侦查,并很快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盛某抓获。
张某自称是琅琊镇某村村主任,在琅琊开一家锯板厂,因急需一笔木材,向陆某购买,刚开始陆某不相信对方,不敢给他发货,但张某多次打电话来询问,并通过邮政汇款的方式向其支付8000元订金,这让陆某放下了戒心,认为对方真心购买,就向其发了价值6万余元的货物。同时张某联系到了琅琊镇经营一家锯板厂的买家孙某,并谈好了价钱。陆某发货后,张某在得知货到金华的情况下,叫犯罪嫌疑人盛某到孙某处取得余款,事后给予盛某1600元好处费。张某就这样从中截获了原本属于陆某的货款5.1万余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交代,其在琅琊镇上开办一锯板厂,和受害人陆某多年有生意往来,一时鬼迷心窍,想到去骗陆某一笔,才犯下这起案件,陆某来报案那天,他俩还在一起去喝酒、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