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工业发展,基础在产业;加快产业培育和园区发展,基础在空间。4月8日-9日,我组织区经济商务局、财政局、国土分局、婺城新城区、金西开发区等单位分管领导,到市开发区、兰溪、永康、武义等地考察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相关工作,通过学习考察,不仅拓宽了视野,学到了四地不少好的经验,并初步形成了一些适合我区的工作做法和思路。
此次学习考察,虽然日程安排较紧,考察范围较小,但是大家感受颇深,收获很大。四地与我区相邻,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相近,但处置低效闲置土地工作各具特色。
1.强化组织,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有保障。首先是组织保障,各地都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市开发区、兰溪市、武义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局,永康市设在发改局;武义县还成立了腾笼换鸟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商务局。其次是制度保障,市开发区制定出台了《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方案》,兰溪市制定了《较快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若干意见》、《加强工业用地批后监管实施办法》《加快清理闲置低效工业用地实施意见》,武义县制定了《工业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确保开展工作有政策有依据。再次是摸清家底,各地去年都对近年来各类闲置低效用地进行了摸底,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进行排序梳理,按照加快项目推进、低效用地转型、闲置用地盘活等进行分类推进。特别是市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带领国土、财政、规划、工商和经发局等部门,将园区所有企业都走了一遍,理出低效用地企业名单,与企业协定整改提升协议。
2.严格审查,源头遏制浪费用地有手段。首先是建立项目审核制度,从源头上遏制闲置低效用地的产生是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起点。对于项目审查筛选,各地都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评估决策机制,建立稳定专业的组织进行评审筛选,把投资强度、容积率、亩产税收等指标作为重点审查内容,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用地规划和低效益的项目一律不要。武义县和永康市还制定了量化打分制,通过分数高低确定安排土地的企业和项目以及供地面积,兰溪市则把基础设施项目也列入会审范围。其次是项目保证金制度,各地对近年来引进的项目,针对项目建设进度、亩产税收设立了高低不等项目履约保证金,等企业达产并达到一定产出效益后再返还。
3.强化监管,制约闲置低效用地有措施。各地对批后监管都较为重视,建立了项目巡查警示制度,对项目用地建立跟踪管理卡,在巡查中发现用地单位擅自改变项目性质、规划或未按合同建设的,及时责令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相关执法部门查处。如市开发区招商局就专门有一个科室负责跟踪督察引进项目的落实情况。针对低效用地企业,各地都将其列入有序用电限电对象和银行控制信贷黑名单,实行差别电价、水价,取消政府扶持政策享受资格,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进行税务稽查、提高土地税阶梯税率等措施督促企业提出产出效率
4.多措并举,鼓励节约集约用地有效果。鼓励清闲促产的奖励措施主要有:零增地改造加层奖励、转让税费减免、表彰奖励,媒体公示等。永康市针对土地十分紧缺,且老旧厂房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对低效厂房改造按照第4层100元/平方米,第5层2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奖励(新建厂房第4、5层奖励标准也一致),改建工程相关报批费用一次性全额奖还给企业。兰溪市对企业通过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增加建筑面积的,则按新增建筑面积每667平方米3万元进行奖励,新建厂房超过1.2容积率部分,按新增建筑面积每667平方米2万元进行奖励。新建标准厂房且自用或出租的,3年内按2元/平方米补助;转让销售的,享受土地和房产过户优惠政策。利用地下空间的工作,新建的按基准地价40%确定出让底价;接建的可直接按基准地价的40%补交出让金;地下分层的,还可分层设定土地使用权,办理权证。针对低效闲置用地收回难问题,市开发区和兰溪市还鼓励通过股权置换等方式,将低效土地流转给更优质的项目和企业,并采取免税或减税政策,减轻受让方负担,但前提是引进的新项目和新企业必须由政府预审把关,确保引进项目的质量。
通过外出学习考察,让我们深深感受到,土地资源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保障,在土地指标稀缺的大背景下,如何腾笼换鸟、挖潜扩容成为一项新的课题。
1.科学规划,提高用地效率不浪费。节约集约不在朝夕,要把节约集约用地体现在规划、计划、供应等各个环节。通过提高规划设计标准、改善计划编制思路、增高土地供应门槛、扩大限制禁止供地范围等手段,不断提高土地的利用强度,节约每一寸土地。对于新入园项目,要优化项目评估决策机制,严把项目入园条件,入园项目必须符合省、市产业政策及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必须符合环保标准及环保前置条件。入园项目投资强度必须达到省有关规定标准,建成达产后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亩,实交税收不少于5万元/亩。完善5+x的入园审核程序,强化合同约束,坚决执行保证金制度,建议将建设保证金和税收保证金提高到每亩5万元,并可以学习兰溪市,对没收保证金而未推出土地的再次收取保证金制度。强化项目入园管理。入园企业在园区申请用地时必须完成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的属地化设立、登记和变更。对于分期投资建设的企业项目,将在首期经济指标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其首期投资额和注册资本分期供地,首期投资强度未达到合同要求的,不再供地。
2.从严监管,清理闲置低效用地不手软。清理闲置低效用地,一定要用用铁的手腕,坚决地干,大胆地干,真正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消化一批转而未供用地、推进一批延期开竣工项目、收回和转让一批空闲和低效土地、盘活一批存量建设用地。对已入园项目,再做一次全面梳理,重点梳理出供地6个月及2年以上未开工项目。对因业主自身原因,6个月内不能开工建设或逾期不投产的项目,酌情取消项目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和申报资格。对于分期投资建设的企业项目,根据其首期投资额和注册资本分期供地,首期投资强度未达到合同要求的,不再供地。加大税收、统计稽查力度,组织公安、劳动、消防、质监等部门一起进行核查;列入银行贷款黑名单,国土、房管部门停发他项权证;向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低效用地企业名单,促使企业自觉开展清闲促产。
3.完善政策,鼓励节约集约用地不吃亏。要奖惩并举,在加大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力度的同时,引导企业集约发展,对投资强度、经济密度、产出贡献好的企业进行奖励。对于企业因项目、资金、预期效益等原因确实不能做到集约用地的,鼓励土地依法流转,对流转中涉及的相关税费进行减免或补助。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考核力度,建议将消化转而未供、清理闲置低效用地、亩均税收、保证金收缴等工作乡镇(街道)、园区年度考核,对上述指标考核排名前三位的分别给予额外的奖励。
(作者系区委常委、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