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图片 | 数字报纸 | 浙江网视 | 民生帮帮帮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婺城网视 | 图库中心 | 新闻专题 | 婺城政务 | 人文婺城 | 婺城彩票财经法制 | 体育赛事 | 旅游导向 | 车行天下 | 生活资讯 | 房产装饰 | 婺城论坛 | 实力婺城 | 少儿文艺
--------------------------------------------------------------------------------------------------
新闻热线:0579-82532488 0579-82305868
报网互动
新闻搜索:
 
 
婺城支站 浙新办[2008]15号
区内联网: 新城区 金西 双龙 仙源湖 罗店 乾西 竹马 雅畈 安地 白龙桥 琅琊 蒋堂 汤溪 罗埠 洋埠 长山 沙畈 塔石 岭上 莘畈 箬阳 城东 城西 城中 城北 新狮
您现在的位置: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民生  


婺城区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提高

2010年04月13日 13:52  来源: 婺城新闻网          [发表评论] [ ] [打印]

  为保障精减退职人员的基本生活,使精减退职人员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发展而相应提高,婺城区决定适当调整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新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规定,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同志,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885元提高到111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795元提高到995元;同时,上述人员的医疗保健费也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25元。而符合有关规定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精减退职人员,通过这次调标,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也由每人每月585元提高到了705元。

  为确保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时足额发放,文件规定,精减退职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由原单位负责发放,如原单位已不存在的,由原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发放,所需经费均按原经费开支渠道列支。现既无单位又无主管部门的,原属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发放,原属企业单位的由当地政府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所需经费均由当地财政负担。

【作者】: 通讯员 孙苗   [发表评论]
相关文章
·婺城茶园亮相世博会
·婺城“平安区”建设喜摘“五连冠”
·婺城区丰子恺研究会赴桐乡勉怀大师侧记
·写在婺城区工业经济的春天到来之际
新闻排行榜
· 一方青砖“雕”乾坤
· 城东街道桃园社区助力城创这么干
· 满怀文化自信走进新时代
· 婺城“喜庆十九大”文艺巡演走进安地
· 曹荣安:环保路上坚持“雷锋心”
· 遂昌婺城文化 走亲共贺盛会
· 书画名家走进婺小 挥毫弘扬传统文化
· 市委政法委专家组来婺 检查指导维稳安保工作
· 公安部督查组来婺指导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抢“鲜”上市

梅溪沿岸生态美

雨荷映夏诗意满

“荷”:夏日荷花别样红

扮靓生态“颜值”

记革命烈士——徐文佩
  服务  
?公交 ?列车时刻表
?常用电话 ?邮政编码
?企业档案查询 ?电信话费帐单
?学历证书查询 ?自考信息查询
?长途区号 ?外语翻译
?技术供求信息 ?汽车客运
?科技信息资源查询 ?航空航班
?移动话费帐单 ?地图查询
?机动车违法查询 ?网上报警
?驾驶员违章查询 ?专利检索
?医疗卫生 ?法规查询
?教育局考试成绩、录取情况查询
 

婺城新闻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网站地图

浙新办2008[ 15 ]号 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辩率调为1152*864

浙江在线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