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殡葬改革优化生态环境
——婺城区民政局负责人就殡葬改革工作答记者问
日前,婺城区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公墓规划建设管理意见》,着重分析了当前殡葬工作面临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明确了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就社会上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婺城区民政局局长李强。
记者:这些年来,我区在殡葬改革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李强:我区自1996年列入全面实行遗体火化县以来,经过1999年、2005年两次扩面,我区的火化率基本上实现了全境火化,应该说,这是实现殡葬改革以来取得的一些成绩。在依法推行火化的同时,2005年5月,区政府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生态葬法的通知》,使殡葬改革工作从抓遗体火化转向推行生态葬法。截止目前,全区377个公益性公墓中有70个是生态公墓,占18.5%,其中骨灰纪念墙(堂)17个。我区还对“三沿五区”坟墓进行了专项整治。全区共整治各类私坟8270座。同时,我们加大了对殡葬市场的整治。今年4月底,我局和工商、乡镇的民政助理员对我区17家大墓碑加工、销售点逐一上门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得到了经营户的理解和支持,截止目前这17家经营户已基本停止了生产并自觉拆除了已有大墓碑。从源头上控制了违规建坟现象,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的丧葬用品市场。
另外,我们还制订了全区性的生态公墓整体规划。今年3月,我局和规划部门根据“集中连片、相对集中”的原则对全区的公墓选址进行现场勘查,按要求制定完善了我区2010年至2030年公墓的布局规划,有效整合了现有公墓资源。
记者:当前殡葬改革还存在哪些问题?
李强:当前,我区的殡改还存在以下四个主要问题:1.意识不到位,管理体制尚未形成。我区至今尚未形成完全意义上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科学合理的殡葬管理网络。2.殡葬管理监管力量不足。由于殡葬管理和殡葬执法的不足,殡管部门对整个面上的殡葬管理只能量力而行,顺其自然,出现了不少管理的盲区和漏洞。3.无序建公墓问题普遍存在。一些乡镇(街道)的公墓建设基本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未经规划就擅自建造,从而造成了现有的公墓“小、散、低、乱”等问题;少数公墓还不符合“三沿五区”整治要求,群众对此反响强烈;还有些出现了公益性墓地经营化倾向;生态墓区建超标骨灰墓和违规改建公墓以及一些墓区绿化达不到标准,墓园建设层次较低等问题。4.滥埋乱葬现象有所蔓延。目前,全区有90个村虽划定了安葬区域,但没有建设公益性公墓或生态公墓,其坟墓的大小、规格不统一;有部分村虽然建有公墓,但由于管理不到位和群众的攀比心理,出现了豪华坟墓。
记者: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区的殡葬改革还将开展哪些工作?
李强:殡葬改革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做长久打算,根据区里的实际情况,我们的思路是先行建设公益性生态公墓,使新死亡的人的骨灰和迁移的老墓都能进入公墓,再逐步整治三沿五区的老坟、大坟,最后促使群众确立先进的殡葬理念、文明的殡葬方式,逐步取代落后的丧葬习俗,最大限度地节约耕地,形成良好的乡风村容。
一是建立骨灰存放跟踪制度。建立公墓的区域内遗体火化后的骨灰,全部实行跟踪管理,一律进入生态公墓(骨灰存放处)。不得以任何借口另行处置,严禁滥埋乱葬。对违规葬,要敢于动真碰硬,严肃处理。二是加大违规殡葬治理力度。要求对1997年以来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所建的坟墓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违规殡葬、“三沿五区”范围内的坟墓,要适时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清理整治。三是实行公墓重组,以提升我区墓园建设的层次。着眼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趋势和城市化迅速推进的新形势,积极创造条件,将现有散乱分布的农村公益性墓地,进行资源整合,实现墓地集约化使用,从根本上解决墓地管理难,层次低和“小公益,大浪费”等问题。四是加强考核督查,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在年底的结效考核中将公墓建设和殡改列入考核。殡改工作虽然难度很大,但有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有各乡镇和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必将会走出有婺城特色的殡改之路来。
记者:建设公益性生态公墓有什么要求和标准?
李强:在完成试点的基础上,到2011年要求城郊乡镇和园区所在乡镇要率先建成,偏远和山区乡镇最迟也要在后年完成。除个别人口明显较少的乡镇,其他都要求按照规划建成至少一处规模在1000穴以上的生态公墓,平原乡镇(街道)以乡为单位集中建设1—2处公墓,交通不便的山区乡镇可以以相邻村联建的形式建设公墓。资金补助的办法文件里也都有了规定,生态公墓建设要符合婺城区2010年至2030年公墓(骨灰存放处)布局规划,墓穴位置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无坟包,墓穴四周种植花草树木等。对于近郊乡镇或土地非常紧张,民风又较为开放的乡镇,我们建议近可能推广骨灰墙和骨灰堂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