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广大书画摄影爱好者:
为深入推进文化大区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文化品位,以书画摄影独特视角展示我区十年来的建设成就,发掘艺术新人,推出精品力作,为建设“和谐婺城”作出积极贡献,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决定举办以“婺城十年”为主题的全区书画摄影作品精品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范围:
凡婺城区范围的书法美术摄影家协会会员及爱好者。
二、作品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能体现我区十年来的社会经济发展成就及“和谐婺城”的相关内容尤为欢迎。
2、书画作品:六尺整张以内,统一竖式,勿托裱。草书、篆书须附释文。
摄影作品:7寸附2兆以上电子稿。
3、投稿数量不限。每件作品背面左下角务必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地址及电话。
三、展览和评定:
1、由各协会组织专家评选出一等奖各一名;二等奖各二名;三等奖各五名;入展各二十名。
2、出版《高峰杯“婺城十年”书画摄影精品展作品集》。所有特邀作品、评委作品、获奖和入展作品均编入作品集。
3、获奖入展:将向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发证书及奖金。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入展200元。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将获赠作品集一册。
4、2010年8月底将在区政府举行展览开幕式,颁奖仪式及作品集首发式。
四、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到2010年8月5日止。逾期不候。
五、作品收稿地址:
美术:金华市区解放东路550号婺城区文化馆;郑红建:13566992902区府网682902。
摄影:金华市区解放东路550号婺城区文化馆;叶爱莲:13957966506区府网686506。
书法:金华市区八咏路217号;陈政权:13586998367。
六、有关事项:
1、主办方对所有参展作品有处置权利。
2、凡送稿参展者均视为已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3、本次展事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宣传部
金华市婺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浙江高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