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主观能动性 推进和解新机制
本报讯(通讯员 何月芳)日前,婺城区召开了刑事和解工作联席会议,各与会单位对刑事和解工作试行规定讨论稿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座谈交流。
据悉,刑事和解是一项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为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构筑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我区于2008年7月出台了《关于在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中建立与人民调解相衔接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通过两年的工作运行,已成功和解10余起。此次推进会将在原有基础上,从法律、法规上进一步完善刑事和解机制,为社会和谐稳定,使人民调解工作关口更加前移,也为《人民调解法》的正式实施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