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婺城区法院执行法官远赴广东珠海,在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的协助下成功扣押一被执行人的车辆,为一起执行积案的执结奠定了基础。
10月12日,婺城法院执行局接到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电话,称其在办理一刑事案件中,就地扣押一辆婺城法院已保全车辆。经婺城法院核查,扣押车辆为原告严静诉被告方明、陈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的保全车辆,并通知了金华公安机关进行协助查封。该案判决生效后,被告至今下落不明,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
婺城法院执行法官及时与珠海市公安局进行了联系。经双方协商,珠海市公安局同意将该车辆交付法院处置执行。10月21日,执行法官赶赴广东省珠海市与当地公安机关办理该了车辆交接手续,并将该车辆从千里之外扣押至法院。目前,法院正在对该车辆实施拍卖。
(通讯员 朱志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