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区委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精要解读
2011年1月12日,婺城区委五届十二次全会(扩大)会议暨区政府第八次全体会议隆重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工作,部署2011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区委关于制定金华市婺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婺城十二五规划为婺城未来五年发展描绘了美好蓝图。现将区委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部分要点整理如下,供学习参考:
一个“主题”——以科学发展为主题。
一条“主线”——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
总体目标——加快崛起争先,推动繁荣发展,全面建成惠及全区人民的小康社会,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更加扎实的基础。
具体目标——实力婺城、活力婺城、生态婺城、和谐婺城。
发展架构——“一带两城三区四园”。“一带”指金西大道沿线产业带;“两城”指婺城新城区、金西开发区;“三区”指双龙风景区、仙源湖旅游度假区、九峰山景区;“四园”指浙中信息产业园、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浙中物流园、乡镇工业功能园。
两个“着力点”——转型升级、改善民生。
四大“战略”——工业强区、商旅兴区、生态立区、城乡统筹。
五大原则——坚持转型发展、集聚发展、统筹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
五大任务——一是要按照“一带两城三区四园”的布局,着力优化发展空间,打造核心城区新格局;二是要突出我区资源优势、产业优势,着力推进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三是要遵循“西进开发、南北互动、集聚优化、城乡统筹”的思路,着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新进程;四是要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着力改善民计民生,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新水平;五是要围绕“天蓝山青水绿、秀美和谐宜居”的目标,着力建设生态文明,增创可持续发展新优势。
——资料参考:区委书记陈陆一在区委五届十二次全会主题报告《加快崛起争先推动繁荣发展为全面建成惠及全区人民的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新政关注
浙江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新政(摘要)
2010年12月20日,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联合下文,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就该《实施意见》主要精神摘要如下:
工作职责
县级党委宣传部基本任务
县级党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县级党委宣传部,是同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承上启下、协调各方,在基层宣传文化工作中发挥着组织者、推动者的重要作用。
县级党委宣传部要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在地方党委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县级党委宣传部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积极向党员、干部和群众宣讲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2.组织开展群众文化和社科知识普及活动,促进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充实丰富群众文化生活;3.管好用好宣传文化阵地,组织开展对外宣传,加强互联网宣传和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4.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尚;5.组织开展基层干部群众思想动态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6.加强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文化、党管干部、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各地实际,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县级传文化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
党委宣传部会同党委组织部负责对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干部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共同做好领导干部的任免、交流、考核等工作。
党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对宣传文化各单位中层重要岗位干部的管理工作。
相关干部任免要征求党委宣传部意见
县级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应事先征求上级党委宣传部意见。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应事先征求党委宣传部的意见。
不能随意占用宣传部门编制
加强县级党委宣传部门工作力量。要根据工作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适当充实力量,按照现有定编尚未配齐人员的,应抓紧配齐人员,不能随意占用宣传部门编制。要结合实际,落实好中央、国家有关部委关于非领导职务的配备要求。
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对外宣传与网络宣传管理机构建设
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县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根据思想理论教育、宣传舆论引导、公共文化服务、舆情调查研究、精神文明创建、对外宣传与网络宣传管理等工作需要,综合设置职能科室,配备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人员力量。尤其要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对外宣传与网络宣传管理机构建设,在党委机构限额内,根据工作需要,可按科(局)级设立,并加强人员配备。
宣传文化干事、综合文化站站长任职期间享受乡镇中层相应待遇
加强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配备,从实际出发配备宣传文化干事。进一步明确宣传委员、宣传文化干事职责,宣传委员和宣传文化干事要以主要精力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任务的完成,充分发挥他们在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宣传文化干事、综合文化站站长任职期间享受乡镇中层相应待遇。
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至少1至2个编制
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要配备专职人员。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化机构,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至少应有1至2个编制,中心镇可适当增加编制。要进一步充实村、社区宣传文化工作力量,城镇各社区至少有1名工作人员负责开展社区宣传文化服务工作,农村各行政村要明确相应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宣传文化方面的工作,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有条件的县(市、区)可聘用大中专毕业生担任社区和行政村宣传文化工作指导员、助理员。要切实保障社区和行政村宣传文化工作人员相应待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收入水平。
研究建立体现基层工作特点的宣传文化人才评价标准
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研究建立体现基层工作特点的宣传文化人才评价标准,逐步实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加大本系统本领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加大网络宣传、信息服务等新型急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省级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的选拔,要加大政策倾斜,重视基层和体制外优秀人才的发现和培养。
建立落实民间文艺人才培养服务制度
大力支持民间文化人才队伍发展。省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浙江省优秀民间文艺人才培养管理办法》,建立落实民间文艺人才培养服务制度。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主动关心重视民间文化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新社会组织中的文化人才,把这方面人才的开发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在人才政策和人才服务方面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省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特殊补贴办法,对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等方面人才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各市、县(市、区)委宣传部要结合实际,给予配套补助。
将组建文化志愿者总队
积极培育和发展宣传文化志愿者队伍,动员、鼓励各方面人才特别是有文艺专长的人员成为宣传文化志愿者。省里将组建文化志愿者总队,各地要组建分支机构。
力争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培训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
抓好基层干部人才的培训培养。要按照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把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培训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建立完善省、市、县分级分类、分工负责的培训体制。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分期分批将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培训一遍。
省委宣传部将中心镇、主城区党委宣传委员纳入培训范围,县级宣传部长主要由省级以上宣传部进行培训。各市委宣传部要抓好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宣传文化干事的培训。县(市、区)委宣传部要将社区、行政村宣传文化工作者、文化志愿者纳入培训范围。省级宣传文化部门也要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部门和重要宣传文化阵地领导干部的培训。
新任县级宣传文化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新进县级宣传文化部门工作的干部必须进行培训。
加大干部交流和实践锻炼
省委宣传部每年从县级宣传部门抽调一批干部上挂锻炼。各地要有计划地选派县级宣传文化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骨干到乡镇、街道和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多岗位实践锻炼。县级宣传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班子任职满10年的,应当交流。县级宣传部门的其他干部也应加强交流,工作成绩突出的应当提拔重用。
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注重三个“突出”
对宣传文化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要充分体现宣传文化工作特点,围绕部门职责,突出考核宣传文化工作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实际成效;突出考核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需求所取得的实际成效;突出考核把握导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所取得的实际成效。
县级党委宣传部要加强对宣传文化各单位及乡镇、街道宣传文化干部和文化站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与奖惩挂钩
要制定明确的工作任务、岗位职责和量化考核标准,考核评价要与奖惩挂钩,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加强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有机结合起来。
组织保障
安排资金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必须从人员配备、经费投入、阵地手段、待遇条件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发挥政府与社会两个方面的作用,形成多元、稳定的投入机制。特别是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财政部门要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的增强,切实保证宣传文化投入逐年增长。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公共文化服务、舆论引导和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干部队伍教育和人才培养工程等专项资金。
省委宣传部从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加强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各市委宣传部和省级宣传文化单位也要从实际出发,在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要结合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实行专款专用,为基层队伍建设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帮助解决县级宣传文化部门遇到的实际困难
各市、县(市、区)党委要十分重视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加强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帮助解决县级宣传文化部门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宣传文化干部培养使用,既要把优秀宣传文化干部提拔到重要岗位,又要加大宣传文化干部交流力度。特别是各级党委组织、机构编制部门,政府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贯彻好中央和省委精神,切实落实对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各项要求。
查找问题差距,对照本意见精神予以整改落实
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和帮助。省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已有的相关文件和政策,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加以修订。各地和有关部门也要查找问题差距,对照本意见精神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直接予以整改,落实到位。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省委宣传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地的贯彻执行情况要及时向上一级党委宣传部报告。
——资料来源:2011年1月《宣传半月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