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读者陈先生给《今日婺城》新闻热线82225333来电咨询:“前几天,我父亲骑电动自行车下班回家,途中因避让行人而摔倒受伤。听说非机动车事故不算工伤,那我父亲的治疗费用能否让企业承担?”
陈先生介绍,他的父亲老陈在一家企业当保安,“才做了三四个月”。原本该企业在两个多月前就通知老陈,表示要给他缴纳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因当时企业管理层出现了人事变动,所以此事被耽搁下来,至今未曾办理。十多天前,老陈骑电动自行车下班回家,途中因躲避一名突然横穿的行人而猛拐,结果导致车胎打滑而侧翻。老陈摔倒时,那名行人并未理会,直接走了。事后,老陈因腿部痛疼前往医院检查,发现自己“伤到了骨头”,由此花了近3000元治疗费。
“现在,我的朋友当中,有人说电动车事故不能报工伤;也有人说新政策可以报工伤。可我父亲没交社会保险,所以不论能不能报工伤,对他都不起作用。这种情况下,我想知道他能否让企业报销一定的治疗费用?”陈先生希望通过《今日婺城》,“了解一下准确的政策信息”。
劳动仲裁部门回应
若属工伤,可由企业承担相关费用
针对陈先生的疑问,婺城区人事劳动仲裁院的工作人员作出了这样的答复:
首先,即使企业未曾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这种情况下认定确属工伤,可以要求企业承担相关费用。其次,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包括非机动车事故),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也就是说,只要老陈能提供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可以先向人事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认定确实属于工伤后,要求企业承担治疗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