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累计补助对象4022人
近日,记者从婺城区妇保院获悉,婺城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1年多以来,已投入资金200余万余元,4022名孕产妇家庭受益。
对农村孕产妇实施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是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该项目,不仅提高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减轻医疗负担,而且是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的有效措施和关键环节,有利于改善和增强基层妇幼保健能力,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对于建立农村孕产妇医疗保障机制,维护广大农村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婺城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7月1日起正式办理。凡属婺城区农业户籍人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取得助产技术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内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均可获得补助,标准为每人500元(含住院分娩专项资金补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补助)。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区卫生局与区财政局共同印发了《婺城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确保补助资金的到位和补助流程的合理。
为了保证补助资金能及时发放到补助对象手中,方案规定区妇幼保健院,婺城区第一人民医院,婺城区第二人民医院,罗店、罗埠、雅畈、新狮、乾西卫生院;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市五院、市文荣医院为该项目的首批定点分娩医疗机构。孕产妇本人或家属只要凭孕产妇身份证、农村户籍资料、生殖健康证或再生育证(或当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住院发票、出院记录、办理报销手续的家属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可办理报销。
同时,婺城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纷纷深入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健康教育普及率、知晓率达到95%。今年1-6月份全区共对2794名农村产妇进行了补助,其中就包含2010年度补报数1348名。婺城区卫生局也因此获得“2010年度市级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