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开展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申请审核工作
乡村医生也有养老保障了。笔者昨天了解到,近期,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出台了新政策,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部分参保人员待遇,乡村医生即为调整对象之一。
据悉,此次调整待遇范围的对象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必须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不在调整范围之内。二是必须有曾经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经历。具体包括:1、已经离岗的乡村医生:曾经在村卫生室(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并持有县级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2004年版、2009年版)、《乡村医生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临时)》、《医士执业证书》、《赤脚医生证书》、《卫生员(保健员、接生员)证书》等证书之一的乡村医生。2、目前在岗的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2004年版、2009年版),或持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对于证件遗失人员须提供有效证明。
申请、审核程序:符合条件的对象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领取申请认定、审核表,并填写相关内容,提供所需原始资料和证明材料等,经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步审核后,将材料送交区卫生行政部门再审,审核后,各乡村医生身份和从业年限将在从业所在村村委会、所属乡镇政府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确认,有疑义和投诉举报的,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公示完成后,将核准的人员名单送人力社保部门经办机构。
受理期限:计划于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审核公示工作,因此,符合条件人员应在10月30日前办理申请。
目前,婺城区各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开始受理申请和初审工作,截止今天,22个乡镇已受理申请1300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