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注意——
出租房有火灾隐患的可罚房东2万元
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外来务工人员众多的浙江省出租房消防安全监管难题有望得到破解。
根据出租房屋火灾隐患突出、亡人火灾多发、出租房屋管理不规范等现状,条例规定,出租人要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房屋,发现承租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的,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或者通知出租人消除。
房东出租的居住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出租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是个人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逾期不改正的,也将会被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条例还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疏散引导员,开展防火巡查,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通过视频、在醒目位置张贴图片等方式,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
租房者注意——
安全租房小提示:租房“1234”
一、欲租的房子是否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房屋所处地的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有无疏散指示标志;有无固定的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如果租了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的房屋,一旦被查出,承租者会因整改隐患或隐患的存在而影响生意和人身安全。
二、欲租的房子与相邻建筑之间的分隔墙是采用何种建筑材料、何种结构分隔的,其耐火极限又是多少等。可以根据国家《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要求,即高层一类建筑的房间隔墙应采用不燃材料,其耐火极限为0.75小时;高层二类建筑的房间隔墙也应采用不燃材料,其耐火极限为0.50小时。了解这一点,便可大体推算出邻居起火后对自己的殃及程度。
三、欲租房屋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直到每个插座所能承受的功率都要详细了解。特别是要界定清楚哪一段线路归房屋产权单位负责,哪一段归承租人负责,以分清责任。
四、了解欲租建筑房产单位的消防规章制度、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的情况等。
通过以上的了解,就可以决定是否要租住了。不过,在与房屋产权的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还应明确:当隔壁发生火灾时必须或应该有哪些职责和义务;如果租赁的房屋发生火灾时,因室内的消防设施未发挥作用,或因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损坏,致使人员不能安全疏散造成伤亡的赔偿等;所租的房屋因房屋的产权方的电气线路、设备引起火灾后的赔偿等;以及其他由租赁人引起的火灾,在灭火中造成的损失等应该由谁负责。